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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运营的电网经营企业安全风险辨识何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28日

        摘要: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系统传统的垂直一体化安全生产体制被打破,新体制又缺乏新机制的支撑,电网安全生产面临严竣的考脸和挑战。本文分析了市场化经营的电网经营企业所面临的各种安全风险,并就相应措施提出一些思考。
        关健词:电网;企业;安全;风险;辨识
        自2002年底以来,电力体制改革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积极稳妥、配套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行着。目前改革已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和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厂网分开,打破了电力工业长期以来垂直垄断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在发电领域引人了竞争机制;建立电力监管机构,加快了政府职能的转变、电力法规体系的完善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两大电网公司和5家区域电网公司的组建,从体制上打破了“省为实体”的组织形式,为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了条件;中央层面主辅已经实现分离,大用户直供电、网省公司主辅分离、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正在深化。在改革的转型进程中,旧的体制已被打破,但新的秩序一直未完全到位,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面临着严峻考验和挑战。由于国民经济发展和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长,对电网的安全供电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电网事故的社会经济损失和影响远远大于电力企业自身的经济损失和影响。为确保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直接面对广大用户的电网经营企业面临的安全风险越来越大,所担负的安全压力越来越沉,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凸现而且显得越来越棘手。辨识和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风险是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和重点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 电网经营企业面临的主要安全风险1.安全管理职能调整的风险实践证明,电力体制改革离执行层越近,触到的矛盾就越突出、越尖锐,在新体制缺乏新机支撑时,必然会造成体制上的混乱,进而造成电安全生产管理的缺位或失位,影响电力安全生产其原因有三:一是由体制矛盾造成的政府有关部权利重叠和职能交叉,或多或少让电力企业感到所适从。如近几年全国性的电力设施保护执法位,不仅给国家电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及电网安全稳定,也直接影响了用电企业的生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二是与电力生产相关的律、法规建设明显滞后,构成了电网安全生产最要的不利因素。虽然国务院已经明确国家电力监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国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全监管局负责综合管理,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的任主体,而实际上一方面电力监管是被动的,不行政管理是主动干预,在安全生产上预防为主的度不够;另一方面此时的责任主体已不再是一个整体,而是多元化的主体,电网经营企业对电网安全管理不能覆盖电力生产的全过程,缺乏整体约束机制。三是过去垂直一体化的电力管理体制被打破后,市场主体分属于不同的企业集团,一些原来比较容易协调解决的问题,现在通过协调来解决的难度加大;一些原来使用行政手段可以化解消除的部矛盾,特别是电力系统生产运营环节的和谐配合,在当前电力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正常的电力生产,进而影响
             2.电力市场的安全风险许多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事例证明,在市场化改革的初期普遍存在对电网安全稳定性和电能质量重视不够,由此引起一系列相关问题,有的还引发了大面积的停电事故。美加大停电无疑是一声警钟,充分暴露了过度市场化的弊端,提醒我们加强电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它告诫我们,在改革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电力市场安全,必须强化厂网协调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机制。电力市场化可能会对电网安全产生以下三方面的影响。一是降低电网安全的标准。在电网运行方式安排时,为了充分利用更廉价的发电资源,电网运行可能预留较小的安全裕度,有时甚至回零备用运行。另外,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都要求有一个低成本的电价平台,在这样的压力下,电网的规划和建设尽可能地减少投资,在电力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建点不建线就是其具体表现,这不仅影响电网的发展,也降低了电网的安全水平。二是按报价制定的发电交易计划使电网可能面临预想不到的运行方式。在电力市场环境下,电网的潮流取决于市场成员的报价,报价的随机性和投机性有时可能会导致人为的输电阻塞,降低电网的安全裕度,给电网运行带来安全风险。有时还可能产生预想不到的电网运行方式,而这种由市场行为所产生的运行方式却可能是电网无法承受的,而且可能是电网现有安全措施的盲点。三是电网安全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安全,需要高投人来保证安全生产,而作为一个电网经营企业又必须以埠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两者存在非常大的矛盾。电网经营企业在进行生产决策时,面对市场竞争的压力,一定程度上会因为追求效益而拼设备,降低安全投人,从而使设备可靠性、备用容量等重要安全因素受到削弱,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另外市场化的电力交易可能引起系统潮流的频繁变化,而系统运行人员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技术素质,能否适应这种更高要求,这些不定因素也是电网经营企业潜在的安全风险。
        3.厂网分开后形成的电网安全风险厂网分开的实施,电网经营企业与绝大部分发电企业之间已没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原有的管理和考核格局被打破了。从技术角度看,一是在垂直一体化的体制下,机组开停和检修计划是在全网集中优化安排的,调度可通过改变机组开机方式来满足电网安全稳定的要求,而厂网分开后,虽然目前仍在统一调度的框架下,但机组的检修质量及其状况好坏,或多或少地影响全网电源的安全分布,进而影响电网安全稳定水平。二是在传统管理体制下,整个电网的安全稳定措施是统一组织实施的,而厂网分开后,发电企业更多地是注重保设备,使整个电网的安全稳定措施实施较困难。三是虽然电网经营企业留有一定的调频、调峰容量,但在电力市场的运营过程中,为完成输电交易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和电能质量,电网仍需要发电企业提供调频、调峰、无功支持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在厂网分开以前,由于发输配售捆在一起,电力调度统一安排这些辅助服务,发电企业按调度指令提供这些服务,也无须得到额外的经济补偿。而在厂网分开后,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都成了相对独立的市场主体,在目前还没有建立辅助服务的商业运营机制情况下,发电企业无偿地及时地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必然受到影响,进而影响电网的安全运行。从组织体系看,安全责任制也随着机构重组发生了变化。垂直一体化体制下,电网和电厂的统一协调,利益调整都在企业内部进行。而改革后,发电企业自觉履行电网的安全责任是否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电网经营企业已没有直接的安全监督和考核手段。从发电企业自身利益看,发电端市场的充分竞争,一方面会使发电企业越来越重视可靠性,将其与自身的经济效益相联系,视作竞争中决定成败的因素之一;而另一方面,竞争又迫使发电企业在成本压力下不得不千方百计降低成本,这意味着安全方面的人力和设备投人有可能减少,发电企业自身的安全也会危及电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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