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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其防止对策

作者:林锐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8日

[摘要]习惯性违章在电力行业中是一个常见的弊端,但很多人对其认识还是有些模糊,没有真正意识到它的危害性。本文针对这种情况对习惯性违章的主要表现进行具体论述,并提出了防止对策。
[关键词]习惯性违章 事故预防防止对策
1引言
我局每年都组织几次较为全面的安全检查,从每次检查及平时到施工现场、操作现场抽查的结果来看,习惯性违章现象还时有发生。根据资料统计,电力系统82%以上的事故均是由于习惯性违章造成的,它不仅危及电网的安全运行,还对人身伤亡构成极大的威胁。因此,要有效地预防事故,就必须进行反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现象得到控制,就抓住了预防事故的关键点,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习惯性违章主要表现
习惯性违章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其造成的后果也不一样,下面从人身触电、误操作、高空坠落、车辆伤害来分析其主要表现:
2.1不认真执行“两票三制”规定,不严格遵守“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守则,尤其是操作人的不良习惯,加之监护人的失职,常常造成人身触电死亡和误操作事故。如某电力局农电所在10kV配电线路上进行接地故障检查工作时,未填写工作票,未落实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验电、挂接地线)便上杆作业,结果用户在返送电时造成了人身触电死亡的重大事故。再如,某电力局220kV变电站在进行旁路代路操作时,无履行监护、唱票、复诵的操作规定,违章操作,造成带电合地刀的恶性误操作事故。
2.2不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帽造成的高空坠落事故和高空坠物等伤亡事故。导致高空坠落事故的原因不外有两条:一条是安全设施不完善;另一条是自我防护不到位,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如某电力局电缆班在10kV江南线01号杆上进行更换电缆头引落线支持瓷瓶、避雷器工作时,一员工在9米杆上更换瓷瓶工作中松开安全带换位时,失去保护不慎从高处坠落,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近年来,在高空作业换位时,未采取防坠安全措施便解下安全带而造成坠落事故时有发生,这都是因作业者一时麻痹大意而造成的悲剧。
2.3因超速行驶,超载行驶,酒后驾车等造成的交通事故。据统计,9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于司机违章驾驶所致,其中多为习惯性违章所造成。如某电力局一位司机在驾车过程中因车速太快,恰遇迎面超车的大客车驶上绿化分隔带时,惊惶失措,处理措施不当急打方向以致翻车,造成一死两伤的严重事故。
上述事例告诉我们,习惯性违章不除,事故难绝。因此,反习惯性违章必须落到实处。
3习惯性违章防止对策
3.1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
习惯性违章规律表明,人在习惯性违章行为中总是主观原因导致的,人的因素第一。因此抓住了人的思想教育,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就是抓住了关键,就能铲除违章行为的思想根源。例如,操作者明知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是违章行为,但却认为执行工作票制度太繁琐,没有工作票既省事也能相安无事,这种人存在着一种饶幸的心理。再如,安全规程规定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这是为了防止现场高空坠物伤人。但有的人认为并非每次去现场都会有坠物而且必定会击中我的。所以嫌烦而不戴安全帽去现场。血的教训证明,戴安全帽可以预防高空坠物所带来的严重伤害。因此,防止习惯性违章就必须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自觉性。具体做法有以下三点:
3.1.1有针对性举办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反习惯性违章的意识。如组织收看安全电教片,学习安全规程、事故基础理论,弄清偶发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的关系;
3.1.2各级领导应各自负其责,贯彻逐层抓的原则。如工区(所)应加强对班组和工作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各班组可将习惯性违章的种种表现分类、归纳、结合安规内容,组织班员在每周的安全活动日进行学习;
3.1.3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如开展政治思想和安全思想教育,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举办以"习惯性违章"表现和"安规"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3.2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把查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工作重点
实践证明,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是预防和纠正习惯性违章的一项基本措施,那些安全观念不强,缺乏执行安全规程自觉性的职工,最容易发生习惯性违章行为。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就可以把他们置于监督和管理之下,使他们产生一定的外部压力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坚持安全检查制度,还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的安全工作情况,对一些易发性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超前预防,及时制定和颁布可行的防范措施。
3.3加强安全监护制度
预防习惯性违章,既应重视做好行为者这个决定因素的工作,又应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实行安全监护制,是不可忽视的外部条件,也是预防习惯性违章的必要条件。它能够将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除在萌发之前,由于监护得力,消除习惯性违章而预防事故的典型事例,在电力行业不胜枚举。比如:在某施工现场,班长发现了某职工上班前没戴安全帽,便责令监督其戴好。在工作到半途时,由于高处作业的另一位职工因不慎将手中的扳手掉了下来,重重的砸在该职工的头部,然而,由于有安全帽的保护,该职工安然无恙。他说:“是班长的监护到位,及时制止了我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我才免受伤害”。这足以说明安全监护制在反习惯性违章、预防事故中的重要作用。
3.4实行奖罚考核制度,坚持重奖重罚
“严是爱,宽是害”。实行重奖重罚,是坚持安全从严治理的具体体现,是根治习惯性违章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看到,电力系统的习惯性违章现象不是今天才有,而是有很深的思想根源和历史根源,这类现象不是在个别人身上固有的个别行为,而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对习惯性违章现象的纠正,不是一时一事的,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尽管有些部门在执行着反习惯性违章的奖罚制度,但由于奖得不重,罚得不深,或奖罚不明,因而习惯性违章周而复出,屡禁不绝,这就告诉我们只有坚持重奖重罚,从严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习惯性违章这类痼疾。
4结束语
安全就是效益,反习惯性违章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每位职工都应坚持“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原则,自觉抵制生产中自身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防止习惯性违章的发生,这就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于企业、于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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