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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10日

(12)发现有死亡人员时,必须妥善安置好遗体,并派人对容易激动的人员进行看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现场基本稳定后,必须及时将死者遗体发往殡葬管理部门保管,严禁存放在工地,避免造成死者亲属的刺激和许多不必要的猜疑;

(13)事故被控制,不可能出现扩散时,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检查,查找有无遗留人员和危险源,避免疏漏造成损失加大;

(14)因事故救援,可能造成影响环境的,在事故被控制后,及时控制环境影响,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15)应急行动结束,必须清点人数,防止发生人员失踪事故的疏漏;

4、应急救援结束前必须派专人保护现场,因救援行动或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在移动后必须及时恢复,伤员被压被埋经抢救后,应当在其原来位置做出标记。

5、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当懂得伤员救护的一般常识,知道伤员救护的基本要领,在对伤员救护行动中做到不会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十二、应急救援通讯保障及联系方式

1、通讯系统是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的关键。项目部必须建立可靠的应急救援通讯保障系统,保证整个应急救援过程中救援组织各部门之间、外部之间、应急人员之间的通讯畅通,并设立备用通讯设备。

2、各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3、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有关部门和人员的通讯联络电话应及时公布告知所属施工队。

4、有关急救电话及近距离医院电话如下:

紧急电话:医院120  交通110  水火灾119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电话:

经理室:郑福川(经理)13607562932 

项目书记:陈忠楚13607586311

总工:苏开娟 13960106031

办公室:银本科(主任)13607560331      

安质部:董金荣(安质部长) 15059689200

财务部:范玉容(部长)13599573369

长泰县第二医院:0596-8288047

十三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

1、预案启动的条件

应急工作领导组(值班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接到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报警并核实后,立即报告单位第一管理者,由单位第一管理者决定并正式发布启动预案的命令。在同一时间内向代表处、总监办及市高指安办和建设单位应急工作领导组报告。必要时,在同一时间内向相关方和所在地有关部门报警(医院、消防)。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预案启动方式

单位第一管理者,以下列方式分部预案启动命令:口头、电话、广播或书面签署。

3、预案启动前的工作要求

指挥部成立应急工作领导组统一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工作。

4、事故发生后预案的实施

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施工现场的负责人根据现状,有权采取措施立即处理。必要时采取下列程序进行疏散:切断电源;人员疏散;设备撤离。同时向单位领导进行事故报告。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奔赴事故现场,同时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事故应急实施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根据上级管理机关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业主及地方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施工队在24小时内向指挥部上报书面报告。依据有关规定协助公司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同时积极为早日恢复现场生产创造条件。

5、预案终结

当下列条件具备后,本预案终结:事故现场处理完毕,事故善后工作已结束;查清事故原因,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事故责任人受到处理及全体员工均已受到教育;施工现场已具复工条件;公司及监理已下达复工令。

6、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

按照预案的要求,做好人力、物资、机械设备、技术方案的全面准备。将工地的备用设备、物资与应急抢险相结合,分类存放并保养好,发生事故立即启用。经理部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应急救援预案的配合

指挥部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在发生事故需要调集人员、调拨物资设备时,要服从命令顾大局,无条件的予以援助。

8、发生安全事故的受罚承诺

当工程安全未达到安全目标时,愿按照建设(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十四、应急预案的终止规定

1、事故现场抢救结束,伤亡人员转运完毕后,在各专业组组长带领下,到安全地点集结,并清点人数汇报给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下达终止应急预案的命令。

2、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3、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4、依据公司《安全生产条例》,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十五、事故现场清理及恢复生产

1、现场经过调查、取证后,在事故调查组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清理现场,清理现场时,必须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发现存在危险的部位,应当在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进行清理工作;

2、参加保险的,应当在保险部门调查、取证后,征得保险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现场;

3、清理现场时必须检查电力设施的破坏情况和各用电部位的安全可靠性,在确认安全无误的条件下,方可送电,开展清理工作;

4、危害严重,事故现场情况复杂的清理工作,应当制定事故现场清理技术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将存在的危险情况和安全防护措施向从事清理工作的人员交代清楚,避免事故发生;

5、清理工作中应当注意保护电力设施、机械设备不再遭受损失,最大限度的减少经济损失;

6、清理工作结束,维护、保养机械设备,并且对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在调试试车确认机械设备性能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7、恢复生产前,应当召开职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让广大职工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接受教育,在今后的施工生产中努力实现安全生产

8、恢复生产前,必须做好职工的思想动员工作,要求职工以正常的心态投入工作,安心本岗的工作,与事故前一样做好安全生产。

十六、相关规定与要求

(一)相关规定

1、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不隐瞒情节,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政策、规定对受轻、重伤人员或死亡人员进行经济补偿。经双方同意后,与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签定善后处理协议书。

3、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原因不调查清楚不放过;相关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职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同时,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均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同时,项目部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工程技术人员,经常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犯施工安全规则、危及安全的工点,要求其立即纠正,必要时停工整顿,直至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要求

1、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均被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当中,指挥部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调拨其它项目部的施工人员到事发现场进行救援,确保救援人员数量满足救援要求。

2、各专业救援组做好应急物资、器材的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医务箱、担架、消防、抢修急救等器材及交通工具。

3、定期组织救援演练和学习,每年演练的次数不应少于两次,以提高本单位的救援指挥和实战能力的水平。

4、要把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安全检查工作的范围,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年终总结和评比工作。

十七、附则

1、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中铁十七局集团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FA2项目部负责解释。

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中铁十七局集团长泰美宫至陈巷

高速公路FA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O一O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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