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小浪底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职工及家属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恶性集体食物中毒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小浪底建管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厂管辖区域内发生恶性集体食物中毒的事件。
1.4 工作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机事件处理过程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公共卫生的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 突发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2.1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定义
是指由于机体饮用被污染的水或同时在集体食堂或饭店吃饭就餐食用了有毒食品,使三人以上人员出现如呕吐、腹泻、腹痛、发烧甚至昏迷或死亡的事故。
2.2食物中毒的分类
(1)细菌性食物中毒。
(2)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3)化学性物品中毒。
(4)真菌毒素中毒。
3 应急指挥机构
3.1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1)电厂成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应急处置。
(2)事故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是小浪底水力发电厂恶性集体食毒事故应急处理、救援的最高领导机构。
3.1.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厂长
副 组 长:副厂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财务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保障部主任、运行调度分厂厂长、发电维护分厂厂长、水工分厂厂长、水电供应部主任
现场总指挥:厂长
现场副总指挥:副厂长
现场救援队:120 、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卫生室
3.1.2组织机构职责
3.1.2.1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提出修订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每年组织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演练。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并立即报告建管局。
3.1.2.2 安全监察部职责
负责监督各分厂(部门)对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情况;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年组织相关人员修订本预案;负责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本预案的演练;对发生的危急事件及时汇报、调查、责任处理;保证伤员的抢救及将伤员安全送往医院。
3.1.2.3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发现本单位食品构成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危急事件日常管理机构;立即通知食堂物业管理部门将所售食品及库存食品和本单位常用有害物品(如灭虫、灭鼠药等)进行封存;提供必需的抢救物资;根据命令,随时派出足够车辆参加抢险工作;及时落实资金,满足日常预防和事故发生时的需要;事发当时及次日,利用通讯媒体通知同次进食人员同到医院救治或将本人情况告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播放避免类似中毒的预防措施,利用媒体力量稳定职工情绪,配合应急救援人员对事件的调查。
3.1.2.4 现场抢救组职责
负责调动、协调本部门人员,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对未入院病人进行现场催吐,尽快通知或积极将同次进食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救治,防止误食人员病情加重或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及时了解掌握中毒人员数量、中毒地点和范围,根据事故程度及时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3.1.2.5 事故调查组职责:
由总指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取证工作。事故调查组成立后,由事故调查组负责。安全监察部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现场的拍照、取证、事故现在的示意图、收集有关资料等工作。
3.1.3 应急指挥机构成员的通信方式
见附件1。在事故发生后,通讯应急小组要确保通讯电话的畅通。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可能导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当食品发生腐败变质、或食品原料含有毒素、人员对有毒物质的操作不当以及犯罪分子的破坏均可能造成集体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发生。
3.2.2预防措施
3.2.2.1 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1)防止污染:在食物制做、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等环节,要加强管理,做到生熟分离,防止食品污染;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要进行冷冻,冷藏时时间不能过长。
(2)杀灭病原菌:加热、煮熟、炒熟食品,不将半生食品出售。
(3)做好防蝇、防蟑螂、防鼠工作。
(4)食品存放不能超过存放期限,过期食品不得用于销售。
3.2.2.2 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1)禁止加工和出售不新鲜的鱼类及水产动物制品;不加工和食用不认识的水产动物、鱼类。
(2)动物性食品加工时要取净内脏,并冲洗干净。
(3)不加工和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蘑菇。
(4)不加工和食用苦杏仁、李子仁和桃仁等。
(5)制作和食用豆制品(各类豆角、菜豆、芸豆、刀豆、豆浆等)要充分沸熟,化解毒素。
3.2.2.3 化学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1)食品加工单位最好不使用有毒的灭虫药、灭鼠药。加强灭虫药、灭鼠药的管理,药品由专人管理和储存,严禁食品加工人员接触。严禁使用剧毒药品。一般药品可以配置一定量的解药。
(2)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
(3)择无毒包装材料对食品进行包装。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品的加工和储存区域。
3.2.2.4 真菌毒素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1)不加工和食用被麦角菌污染的农作物。
(2)不加工和食用霉变,特别是黄曲霉素污染的粮食。
(3)认真遵守粮食中的DON的限量标准。
(4)不购买、销售和食用霉变的甘蔗。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事件汇报
(1)当发现食物中毒事件时,发现人或病员应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症状、进食人员等),通知应急救援办公室。
(2)如发现本单位生产食品构成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时,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请求启动“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并立即通知食堂物业管理部门。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命令启动“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应分别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及应急救援机构的各部门人员,参加应急救援。
(
4)各分厂(部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应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危急事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