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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08日
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2人中毒,或者没有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5-30 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7.1.2响应分级
发生Ⅳ级事故,现场最高职位的主管人员应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程序,同时向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 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派员前往特种设备现场,实地了解特种设备 事故性质、程度、发生时间、地点,迅速做出判断,实施现场控制,同时迅速通知相关的应急救援职能单位,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信息。
发生IV级以上事故,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本预案,并且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向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上报事故信息。各级应急预案启动后,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专家组成员,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到达现场。
7.2响应程序
7.2.1指挥与控制
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目标现场主要负责人 以上的高职务当班负责人是现场应急指挥,有权决定现场抢险指挥事宜,组织指 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和本部门、生产单位领导,在上级应急指挥人员到达后,由上级应急指挥人员接管现场应急的指挥权。
7.2.2基层单位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部门、车间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向公司应急办公 室报告,事故部门、车间领导按照应急处置程序指挥先期处置工作。事故部门、 车间现场指挥一般应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立即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并及时向 公司应急办公室通报,随时汇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在现场指挥的领导下,现场抢险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如原 应急程序不能满足事故处置需要,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现场抢险人员重新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如果事故严重程度属于基层单位不可能处置的,应优先做好人员的疏散工 作,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待上级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开展好救援工作。
7.2.3公司应急救援程序
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如判断发生了Ⅳ级以上事故的,立即 依次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通报。启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总指挥)立即赶赴现场 指挥,或派出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领导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公司应急办公室立即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事故 情况。
公司应急办公室做好事故续报渠道的畅通,做好车辆通讯等保障工作。根据 事故类别和性质通知公司有关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组有关专家在指定时间到达事故抢险位置,并将应急队伍准备情况报告现场总指挥。
财务管理部门立即安排抢险救援专项资金,采购部、设备部按照特事特办的 原则,采购救援所需日常储备不足的应急物资。
人力资源、技术等部门根据事故类别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7.3处置措施
 7.3.1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1)锅炉爆炸事故。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 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 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2)锅炉爆管事故。
1)炉管破裂泄漏不严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致扩大时,可短时间降低负 荷维持运行,待备用锅炉启动后再停炉。
2)严重爆管且水位无法维持,必须采取紧急停炉,但引风机不应停止,还 应继续给锅炉上水,降低管壁温度,使事故不致再扩大。
3)如因锅炉缺水,管壁过热而爆管时,应紧急停炉,严禁向锅炉给水,这 时应尽快撤出炉内余火,降低炉膛温度,减少锅炉过热程度。
4)如几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故障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7.3.2铲车事故应急措施
(1)铲车举升货物到高空后如发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机应选择安全地点 停车,并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如短时间内故障处理不好,应用隔离带将铲斗隔离。
(2)如需到铲斗下处理故障,则应用支架将铲斗架好,人员才能进入铲斗 下检修。
7.3.3电动葫芦事故应急措施
(1)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 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 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7.3.4电梯事故应急措施
(1)电梯运行中因供电中断、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驶,将乘客困在轿 厢内,电梯司机或维修管理人员应安慰乘客,使他们安静等待,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剪切坠井等事故。为解救被困的乘客,应由维修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1)在盘车操作前,救援人员应告知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手扒 轿门或企图出入轿厢,并与维修人员取得联系。维修人员应了解轿厢被困人数及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点亮、轿厢所停层站位置以便解困工作。告知乘客 尽量远离轿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口,不要靠近厅门轿门,不要在轿厢内吸烟、打 闹,必须听从操作人员指挥。
2)盘车操作前,通知被困人员盘车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予以配合。同时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至最 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厅门门地坎600mm),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 位。让司机或乘客在轿门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打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去。
3)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渐式”,一步 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0电梯运行中因机械和电气故障出现冲顶或冲底时,工作人员应要求轿厢乘客保持镇定,远离轿门,拨打求救电话或大声呼喊,等待救援。
7.3.5配电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1)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过载等故障原因而突然跳闸时,为最大限度 降低损失,配电当班人员要进行详细检查。
1)检查出是高压断路器和低压总屏,其中一项跳闸时,应马上合闸,保障 厂区供电。同时当班班长组织人员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和处理。
2)检查出是分路断路器跳闸时,应在分路断路器上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同时当班班长组织人员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和处理。
(2)变配电设备出现异常时,应马上对异常设备进行检查、分析。
1)如设备过负荷,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安排调整负荷或改变变 配电设备的运行方式,以适宜生产需要。
2)如变配电设备出现故障缺陷,值班人员应立即对故障的变配电设备进行 检修。当故障较大或因供电要求一时处理不了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故障恶化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导致爆炸,立即切断电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尽 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 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4)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导致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尽 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 逐级上报。同时,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扑火工作,火灾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5)外线停电时,配电设备应急措施。
1)突然停电时,当班人员应分头进行应急工作。一部分当班人员查看电 梯是否出现将乘客困在轿厢内的情况,如果出现,解救被困的乘客;一部分当班人员立即将主供电线路和备用供电线路进行切换,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恢复 供电。
2)明确外线停电时间时,将停电时间通知企业各部门,让各部门提前做 好停电前的准备,并提前将电梯停放到基站。在外线停电之前,当班人员立即将主供电线路和备用供电线路进行切换,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恢复供电。
7.3.6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
(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 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2)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 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 救援。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8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公司各部门、车间建立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制度,配备必要的现场抢险救 援物资、抢险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等制度,保障各种相关灾害事故的抢险和救援需要。各单位应加强对储备物资、器材的管理,防储备物资被盗用、挪 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各部门、车间要建立抢险救 援物资和抢险器材信息数据库并及时维护更新,报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在应急状态下由公司应急办公室统一调配和协调使用。
8.1应急救援队伍调动
IV级突发事故发生时,由公司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调动本单位应 急队伍进行处置,IV级以上突发事故发生时,由公司应急办公室统一调动公司内部应急处置队伍,协调公司外部救援应急队伍。
8.2卫生和医疗救护
当有人员受伤时应立即拔打120,与急救中心进行联系,请求天津市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支援,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助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一是现场救护小组,负责伤情较重不能运送到医院的伤员临时救护;
二是车辆运输小组,负责运输救护伤员送协作医院;
三是医院救护小组,具体救治情况按实际情况由医院组织实施。
8.3应急人员的防护程序
各部门、车间必须检查、监测为抢险救援人员准备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安 全防护器材,确保安全使用。
8.4应急结束
8.4.1应急终止条件
(1)危险是否完全解除,特种设备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2)生命和财产是否完全脱险,是否得到充分保证。
完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方可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8.4.2应急终止权限
Ⅳ级特种设备事故由公司现场抢险救援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关闭应急预案
III级事故由厂区现场抢险救援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关闭应急预案;
II级事故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关闭应急预案;
I级事故由总公司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关闭应急预案。
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尽快组织人力、物力以及技术支持做好现场恢复工作, 尽快恢复生产,减少经济损失。
9后期处置
9.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单位负责,事发单位有关部门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公 司领导协调;
对突发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安置;
对应急调用的物资给予补充,对应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
对地方协作单位给予的人力、物力支援予以补偿;
环境管理部门做好环境污染清除工作。
9.2事故调查与评估
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结束的同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成立事故调查组, 对事(事件)经过、原因、性质、责任、影响范围、财产损失、处置过程、动用的资源、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对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对预案修订提出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向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公司、政府或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公司应全力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9.3恢复重建
生产秩序恢复工作由事发单位负责,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协助。恢复重建工作,由公司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损失情况提出解决建议,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9.4保险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由财务管理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联系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公司财产保险受理;办理受害人员保险 理赔和公司财产损失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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