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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04日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四川成都市中国水电•云立方,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后门大面西路以西成龙路以北。该工程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成都)有限公司投资,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四川永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 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一标段建筑面积为14.62万平方米。施工期间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订塔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用以解决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如发生安全事故报告安全员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处理完成后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视事故情况由项目部办公室通知公司,安全监督站或者建设单位。

二、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层塔吊施工事故主要体现在: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基坑失稳引起塔吊基础变形。
(3)自然灾害(如雷电、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4)塔吊拆装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6)起重吊钩钢丝绳突然断裂。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四、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现场施工使用塔式起重机一台,用以吊装结构施工所用模板、钢筋、砼等材料及其它。

五、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为;塔吊倾覆、钢丝绳断裂。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塔吊安全生产应急方案,具体如下:假设塔吊基础坍塌时可能倾翻;假设塔吊的力矩限位失灵,塔吊司机违章作业严重超载吊装,可能造成塔吊倾翻、钢丝绳断裂。
5.2响应程序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项目部,由项目部安全科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政府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2)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及车辆等在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的安全科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3)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3处置及预防措施
5.3.1指挥与控制:
(1)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徐朝明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①首先抢救组和项目经理一起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吊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副经理向项目总工请示汇报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②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③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④抢险组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⑤对倾翻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吊厂家来人指导下进行。
⑥塔吊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副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和塔吊司机组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⑦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2)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5.3.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方案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3)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4)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5)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④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⑥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7)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9)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总监审批后遵照执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11)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6.1由项目部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情况,判定急救援工作已结束。才能发出通知,终止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终止后,通知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6.3事故处理完成后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视事故情况由项目部办公室通知公司,安全监督站或者建设单位。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消防器材、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架子管、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电焊机、水泵、灭火器等。
(4)其它设备:常备小轿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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