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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化学易燃物品人员消防常识应知应会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7日

  1、化学易燃物品分几类?都是什么?

  答:化学易燃物品分为六类:是可燃、易燃液体,可燃、易燃固体,可燃、助燃气体,自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和氧化剂。此外还有爆炸物质,放射性物质、剧毒和腐蚀物质,这四类均不属于防火管理的内容,但列入危险品安全管理。

  2、化学易燃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是什么?

  答:①这些物质的闪点、熔点一般比较低,极易引起火灾或爆炸;

  ②有些物质极易挥发、升华,受潮或遇热分解出可燃蒸气,能跟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遇火星发生燃烧或爆炸;

  ③有些物质性质相抵触的混存在一起发生化学反应,或因摩擦、撞击、聚焦日光等现象,能发生燃烧或爆炸;

  ④有些物质离开保护剂与空气接触即能燃烧或爆炸;

  3、以什么标准区分易燃与易燃液体?

  答:以它们的闪燃(闪点)温度作为区分标准。凡闪燃温度在45摄氏度以下的为易燃液体,闪燃温度在45摄氏度以上的为可燃液体。

  4、易燃、可燃液体的特性是什么?

  答:易燃、可燃液体的特点是①燃烧爆炸性;②挥发性;③能形成饱合蒸气压力;④受热膨胀性;⑤流动性;⑥带电性;⑦腐蚀和毒害性。

       5、使用化学易燃物品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①新工人上岗工作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悉化学易燃物品的性质,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以防止发生误操作;

  ②检查来料是否符合所需原料的性质、规格,以防错投料;

  ③经常观测操作环境可燃气体的浓度和环境温度,以便采取通风降温措施;

  ④车间不能堆放物料和成品,原则上当班来料当班用完,当班成品运出车间;

  ⑤认真检查机电设备、仪表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清料、关闭送料管道,断绝电源,防止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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