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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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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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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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9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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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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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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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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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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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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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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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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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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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2002年9月1日15:30,锅炉任某进行交接班前检查,发现3#炉乙侧冷灰斗内有焦,该同志就地找了一根竹杆捅焦,不料热灰流出,躲避不及,造成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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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违犯安全工作规程第31.183.203.205条规定,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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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1.受伤职工任某安全意识薄弱,违章作业,对本次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扣事故责任人三个月奖金。
2.运行班长对本次责任事故负次要责任。扣运行班班长一个月奖金。
3.车间负责运行的副主任对本次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免去车间运行副主任的副科职务。
4.车间主任对本次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扣车间主任一个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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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
1.严刹习惯性违章;
2.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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