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广东省南海市某大厦工程中毒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0日

   一、事故简介
    2002年6月25日,广东省南海市大沥区某大厦工地,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南海市大沥区某大厦工程共计3栋,建筑为23层,建筑面积5.4万m2。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南海市某贸易公司合作开发。工程由南海市某建筑公司承建,并将基础工程包给个人承包。该基础工程中人工挖孔桩122根,预应力管桩210根。个体承包人承包人工挖孔桩后又转包给同乡并于2001年12月期间进场施工。后因故,该工程自2002年6月19日停工。
    2002年6月25日挖孔桩施工队在准备撤离工地收拾工具时,到80号挖孔桩井口处拉起井下的工具水泵(此井孔深14.5m,直径1.4m,井中水位离地面为7m),因井孔中有防护网设施不便拉动,于是1名人员下井去取,随即昏倒并落入水中,另1人员见状下井救人,也昏倒落入水中,第3名工人去办公室戴上防毒面具后下井救人,但终因二氧化碳浓度过高(含量大于25%),救助人员上爬时又掉入水中,造成3人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第一,井下二氧化碳浓度过高,未经检测盲目下井导致中毒;第二,每人下井前既无防护措施也没有采用安全绳等救援措施,致使发生意外时,不能立即得到救助;第三,工程停工期间井下积聚了硫化氢、沼气、二氧化碳等气体,在既不采取送风措施又不进行检测了解井下具体情况下,救援人员盲目所取的防毒面具又是为消防使用,对防护高浓度二氧化碳作用不明显,最终仍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2.管理方面
    由于承包施工单位违法将基础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体,个体经营者又转包给同乡,这样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只收取费用不加管理,不但暴露该施工企业的管理混乱无人负责,也是对国家法律的一种破坏,最终导致事故使国家和人民造成极大损失。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