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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12.24”其他伤害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8月28日

2022年12月24日上午7时左右,在杨浦区宁国路129号城建大厦改造工程外立面脚手架搭设作业过程中,上海市建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其他伤害重伤事故,造成一名作业人员重伤,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由杨浦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应急局牵头,会同区建设管理委、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安全防范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上海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浦城投),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798号6楼606室,法定代表人:吴冰,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咨询等。

2.施工单位:上海市建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机械),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66号,法定代表人:吴江,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安装,机械施工作业,市政工程施工等。

3.劳务分包单位:上海通鹏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鹏建设),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2111号4幢110-3室(上海崇明森林旅游园区),法定代表人:孙海平,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等。

(二)合同签署及有关调查情况

1.2021年12月,杨浦城投与建工机械签订了总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城建大厦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宁国路129号,工程主要内容:城建大厦外立面改造及部分架构加固,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2,923,8620万元(大写:贰仟玖佰贰拾叁万捌仟陆佰贰拾元整),合同计划工期为237天。建工机械的备案项目经理为宋春伟。

2.2022年10月24日,建工机械与通鹏建设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名称:城建大厦改造项目脚手架搭拆工程,工程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工程范围:外墙脚手架搭拆等,合同中劳务承包报价(含税)合计人民币1,354,752元(大写:壹佰叁拾伍万肆仟柒佰伍拾贰元整)。

3.2022年12月7日,任洪、吴昌德等作为通鹏建设劳务人员进入上海市城建大厦改造工程项目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任洪任班组长,任洪、吴昌德未与通鹏建设签订劳动合同。建工机械安排周华作为现场生产经理,周华未与建工机械签订劳动合同,王海为现场安全员,与建工机械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为任洪和季卫国。

4.2022年12月8日,建工机械对吴昌德等人进行了入场安全教育及培训,并向吴昌德等人发放了安全帽、背心。

5.2022年12月24日,事发当日项目经理宋春伟、生产经理周华、安全员王海都因感染新冠未康复不在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作业现场由任洪、季卫国二人负责。

6.城建大厦共有两个门牌号:宁国路129号和宁国路121号。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12月24日上午7时左右,吴昌德独自在宁国路121号外立面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7时15分左右,其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不慎掉落地面,掉落高度为1.5-1.7米。

(二)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附近工友赶来,任洪和季卫国相继赶到,组织车辆将吴昌德送至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救治。2022年12月26日,吴昌德从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出院,随即离开上海回老家养伤。2023年2月23日,吴昌德弟弟吴昌义向区应急局举报了该起事故。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此次事故造成吴昌德(男, 37岁,四川人)一人重伤。

(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约29万元。

四、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分析

(一)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现场已灭失。

(二)技术鉴定分析

2022年12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出具了吴昌德出院小结,出院诊断:1.(右侧)股骨颈骨折;2. (右侧)桡骨头骨折。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现场作业人员在脚手架搭设作业过程中,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2.间接原因

(1)建工机械项目负责人未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建工机械项目负责人未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吴昌德,现场作业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责成建工机械依据公司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2.宋春伟,建工机械项目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

建工机械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后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作业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

建工机械要教育并监督好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建工机械要认真履行总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统一安全管理,确保分包单位作业人员服从管理,坚决杜绝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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