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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甬江航行时应各自靠右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23日

   甬江航道狭窄,弯头多,且近年来淤积越来越严重,致使船舶的可航宽度受影响,船舶在此航段航行时,只要安全可行,应按照各自向右的原则航行,据统计,甬江内航行途中碰撞事故,绝大多数均与此有关,以下就是一起非常典型的由于船舶不靠右航行,侵占他船航道导致碰撞的案例。
        一、事故概要
        2010 年4 月4 日夜,A 轮从宁波豪城码头出港,并沿航道中心线航行,当时有两艘运泥船在该轮前方同向行驶,该轮与后面一艘间距约200 米。B 轮由北仑峙头满载黄砂开往宁波段塘。当A 轮航行至清水浦航道弯头时,船位位于沿航道中心靠江北侧,船长见前面航行的两艘运泥船正与进港的来船逐一左舷交会,并见来船连闪红色闪光灯,于是采取右舵与来船左舷交会。23:29时,B 轮与两艘出口船左对左驶过后,发现A 轮在进口航道上航行,遂左满舵。与此同时,A 轮发现来船连闪绿色闪光灯且船艏向左转向,即采取回舵和双倒车,不久该轮船艏与B 轮右舷后部发生碰撞。并导致B 最终沉没。
        二、事故教训
        甬江内航行只要安全可行,应各自靠右航行。《宁波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甬江属狭水道,按《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简称《规则》)第九条规定,沿狭水道行驶的船舶,只要安全可行,应各自靠右航行。该事故中出口船出港航行途中,一直沿航道中心线行驶,发现进口船始终沿进港航道航行后,仍继续选择沿航道中心且靠江北侧航道行驶,虽然A 轮采取6
        了向右调整航向的措施,但由于两船相距太近,有没有及早的协调沟通,以致避让行动不一致,导致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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