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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矿“2007.11.4”顶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17日

       2007年11月4日四点班,综维队石××小班在SV415运顺胶带输送机尾滑道前10米处挑顶翻架棚作业。21时34分,在翻下第一架铁棚后,顶板上有一大拌夹在第二架铁棚上拿不下来,班长石××又将第二架铁棚的单体腿泄压,从而使第二架铁棚也失去了支撑力。这时班长石××与跟班副队长林××两人同时发现顶板掉渣并且下沉等异常情况,林××让在此处作业的所有人员马上撤离现场,同时,在胶带输送机头及工作面端头支架处设警戒,禁止人员通过。在远方观察,大约过了5分钟,顶板缓慢下沉冒落。冒落范围:长约6.5米、宽约4米、高度2米,埋住胶带输送机,推倒巷道原支护的3架铁棚、3架木棚,至6日早6时20分胶带输送机恢复正常。累计影响时间32小时46分钟。
        原因分析:
        1、此巷道为复合顶板,极其破碎,受地压及采动影响顶板下沉量较大,原支护的铁梯棚严重弯曲变形,支护强度大大降低。
        2、复合层顶板在上方两米左右处离层并整体下沉,原有的锚杆、锚索被拉断,失去了原始的支护效果,尽管在铁梯棚下方和棚空间打了一些对顶单体点柱,但支护的密度和强度远远不够。
        3、综维队未严格按措施进行施工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1)挑顶前,未采取补强支护措施。
        (2)翻一架给一架的要求未执行(实际翻两架),并提前回下对顶、对棚的点柱。
        (3)已给的园木棚挂两排铰接未跟到木棚头。(新给的3架圆木棚未挂铰接)。
        (4)最大空顶距规定1.8m,实际达到2.4m。
        4、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生产、监察科室人员发现此处顶板下沉日趋严重,没有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修改措施,没有及早安排超前主动挑顶泄压。应该说这给此次掉顶预留了隐患。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5、个别管理人员入井检查不够认真细致,真正的隐患没有发现,粗枝大叶、走马观花,缺少超前意识。
        6、个别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主要领导还没有真正意识到我矿目前安全生产的严峻性,盲目乐观、麻木不仁,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
        防范措施:
        1、因为巷道的锚杆、锚索已经被拉断,因此在翻棚前应该对顶板进行密集的补强支护,生产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单体的初撑力,要有效地遏止顶板的持续下沉,然后再进行主动超前挑顶泄压。
        2、改变作业方式,采用合理地作业流程(打锚索或加密补强支护-背棚-翻棚),保证安全生产。
        3、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顶板的变化多加观察,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尽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做到不安全决不生产。
        4、严格执行维修巷道顶板管理10条及敲帮问顶、超前别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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