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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压局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12日

5月8日至15日,东北电网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超高压局送电工区按计划进行500千伏冯大Ⅰ号线更换绝缘子作业。5月12日,第三作业组负责人带领8名作业人员,进行103号塔瓷质绝缘子更换为合成绝缘子工作。塔上2名作业人员邢某某、乌某在更换完B相合成绝缘子后,准备安装重锤片。邢某某首先沿软梯下到导线端,下午
14时16分,乌某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从距地面33米高处坠落,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一是作业人员沿软梯下降前,安全带保护绳扣环没有扣好、没有检查,发生脱扣。二是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没有采用“沿软梯下线时,应在软梯的侧面上下,应抓稳踩牢,稳步上下”的规定操作方法,而是手扶合成绝缘子脚踩软梯下降,不慎坠落。三是工作负责人没有实施有效监护,没有及时纠正违规的下梯方式。
事故暴露问题:一是人员违章问题突出。作业人员在工区对软梯使用方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然使用过去习惯性的做法,表现出对规定和要求的漠视,暴露出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力。二是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员工实际操作技能较差,基本技能欠缺。三是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对沿软梯上下的风险估计不足,在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过程中,都没有强调软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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