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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某工业气体充装站爆炸事故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07日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2003年1月16日上午12时许,一位氧气代充客户到江都市某工业气体充装站充装气气,共6只氧气瓶。充装工将氧气瓶卸下后,先将30只氧气瓶分两组各15只进行充装。约在12点50分左右,其中一组充装结束,现场充装工关掉充装总阀,紧接着就开始卸充装夹具,当充装工卸下第3只气瓶夹具时,其中一只气瓶发生了爆炸,一名充装客户当场炸死在充装台上,一名操作人员受伤,该站共有6间充装间,每站站房长4m,宽6。充装间设有30个充气头,气瓶爆炸后,后浪把主充装间的防火墙推倒,把充装间充装管线全部炸坏,窗子的玻璃被震碎,充装间屋面全部掀光。爆炸气瓶被炸成3块,大块重29kg,中块得23.5kg,小块重3.5kg,气瓶爆炸后3.5kg的小块瓶片从屋内飞到充装站围墙外的麦田里,距爆炸点有35m。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从现场取证情况和查阅有关资料分析,意见如下:

    1.对该站储罐内剩余液氧,邀请了扬子石化西欧气体有限公司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取样,并带回南京分析,结果确认该储罐内液氧合格,排除了气源不合格的因素;

    2.根据爆炸碎片上原有的气瓶制造和检验标记,从无缝气瓶检验站查阅该瓶检验报告,得知该瓶检验合格,并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排除了过期瓶充装的因素;

    3.在爆炸现场,发现该瓶主体被炸成3块(后在清理过程中发现颈圈),经称重约为56kg,与检验报告上称重量相符,一块重约3.5kg的碎片飞离充装站围墙外,距爆炸点约为35m。又从爆炸碎片中发现,瓶体内中下部一侧表面有一段400mm×150mm范围的金属烧熔痕迹,并留下了金属氧化物,这些情况都说明此次氧气瓶爆炸具有化学性爆炸的特征;

    4.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充装记录,并对现场进行勘察,同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笔录,了解到充装台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均在有效期内,有校验报告,当时充装压力为11.0MPa。又对爆炸现场进行了清理,发现爆炸瓶右侧有3只瓶内尚有气体,现场进行压力测试,发现这3只瓶内均有压力,且在10.0MPa左右,这就进一步排除了物理性爆炸的可能(不超压);

    5.对上述3只气瓶采用吸耳球取样,并用着火烟头试验,发现烟并没有有明显的助燃作用,无气体爆鸣,同时对1只气瓶又进行了压力测试显示为9.0MPa。之后将3只瓶压力降至2.0MPa左右,经可燃性气体报警仪测试,未发现瓶内有可燃性气体。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是由于氧气瓶内混有其它可燃性物质(该可燃性物质为油脂类的倾向较大),该瓶内可燃性物质在充装达程中与氧气混合发生了化学性爆炸。

    2)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得不够严格。根据气站有关气瓶充装管理制度规定,该充装站属于易燃易爆场所,非充装人员不允许进入气瓶充装站,而该站却允许充装客户进入气瓶充装场所,根据事故现场清理分析,右侧3只气瓶尚有气体,可能是死者参与了气瓶关阀操作,气站没有人发现,说明该站安全管理工作上还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

    2.气站没有严格执行气瓶充装前安全检查的规定。按照国家气瓶充装有关规定,气瓶在充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充装过程中还应不断对瓶体温进行逐个检查,目的是防止气瓶内混有其他可燃性物质,防止气瓶温度在充装中升高,这也是气瓶爆炸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事故教训

    1.气体充装前,除严格执行外检工作外,还需要进行取样分析和充装过程中的检查,这是防止气瓶爆炸的重要措施;

    2.气站充装间必须严格执行闲人免进的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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