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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怎么看?怎么管?怎么做?

作者:刘志刚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4月21日

    学校管理就像一部书,安全工作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一页,这一页为何不能缺少、为何说它重要?怎样写好这一页?本文即从看、管、做三方面来研究探讨一下。看、管、做是指怎么看、怎么管、怎么做学校安全工作,说具体点就是我们怎么认识、看待这项工作,政府、有关部门怎么管好,学校怎么做好这项工作。从这三方面入手探讨,是因为目前在这些方面还存在着认识模糊、思路不清晰、工作不明确的问题,同时这三方面基本能概括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部,需要管理部门、学校、管理者把握。
    一、怎么看
   “怎么看”就是怎么看待学校这样一个领域的安全工作,管理部门、学校及社会应该对此有一个什么样的认识。为什么探讨“怎么看”这个问题?在目前这么严管严惩的势头下,文件、会议、部署、督导、问责一个接着一个,可学校依然存在那么多安全问题,事故还是经常发生,为什么?我想这就是认识、理念存在问题,再进一步说是因为没有安全文化思维,远没有形成关于安全的行为习惯和自觉行为,所以才对隐患视而不见,或者是无所谓,这只靠规章制度是难以解决的。你到学校看看,别的不看,就看安全出口,几千、几百人住的宿舍楼,很醒目的“安全出口”标识灯亮着,但门是锁着的,很简单的事为什么做不到?你说这不是认识、理念问题是什么?学校安全工作本身技术含量并不高,没什么大学问,只有解决了认识问题才会产生安全理念,才会形成自觉行为或行为习惯,才会对隐患看着不舒服,才能有工作的主动性。所以探讨“怎么看”就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怎么看”有以下四点:
一要看国家政治经济形势背景。这么一说有的人会觉得扯得太远了,学校就这么一亩三分地,一个安全工作和政治经济形势有何干?第一,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党和国家及全国人民的宏伟蓝图,实现这样一个伟大目标,需要和谐社会作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搞不好,整天这死人,那出事儿,怎么保发展?学校师生占五分之一的人口,学生涉及到千家万户,学校的安全事故,学生的伤亡会震动全社会,会给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第二,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政通人和,大国崛起,靠的是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国的GDP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中国的话语权越来越重,这是一些国家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在国际国内及周边为我们制造了许多麻烦,目的是影响我国的发展,那么我们国内的安全生产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就会给别有用心的人以把柄,就会拖累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所以我们必须要把自家的麻烦问题解决好。因此,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问题空前重视,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问责越来越严、越来越重。所以,看待学校安全工作,必须站在顾大局、保和谐、促发展的高度,不能把视野局限在学校这个圈内。
二要看安全工作形势背景。针对2013年6月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那场火灾,习近平总书记从出访的墨西哥凌晨四点传回批示,其中有一句话:“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这就是“红线意识”的出处。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开篇就讲“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并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作为基本原则。以中央的文号发布一个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的文件还是首次,这是基于现阶段我国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机遇期的形势需要,表明党和国家对安全工作的极为重视。因此才出现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问责越来越重,目前形势是“安全工作功不抵过、过不可赦、尽职不免责”,也就是说干安全工作的再辛苦、再有功、在尽职,一旦发生事故还是要追责的,就算是“不近人情”了也要把安全事故压下来,把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好。新安法在修订时有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提出“尽职免责”内容,但最终还是没有写进安全法修正案。2014年12月,河北某县一民办幼儿园私自在批准办学范围外租房发生屋顶倒塌致3人死亡2人受伤,对此,上上下下14人受免职、记过、警告处分,其中县教育局2名局长、3名科长被依法诉讼,4名同志被免诉,1名安全科长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严问责追责是发展形势的需要,我们必须正确面对,勇于担当,敢于付出。
三要看学校行业特点。学校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其安全自护能力低,是一个需要特殊保护和照料的群体;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出事,出不起事,需要我们格外注意;学校的安全问题社会关注度高,也极易形成炒作,产生负面影响;学校安全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学校举办者和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学校安全工作不得不做,必须做好,这是学校这个行业特点决定的。第一,学生的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全社会和谐稳定,看待学校安全问题应该有大局意识。第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法律规定的,不做就是违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道路交通法》、《食品卫生法》等都从不同侧面对学校安全工作作了规定。国家行政规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十部长令)、《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省长令)等,对涉及到学校安全的各领域都作了具体规定。第三,学校是未成年人聚集的地方,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不够,需要格外呵护,学生、幼儿园幼儿的安全问题影响大,极为敏感,所以学校安全问题有“三高”,即领导关注度高、社会关注度高、媒体关注度高,不得不做,不做好不行。
四要看有没有安全理念。安全理念是安全认识、意识的升华,缺乏安全理念就没有主动行为,侥幸心理就会占主导。有一次我和朋友一起坐车,我们都坐在后排座,一上车我就系上了安全带,朋友用疑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说,“拿命还挺当回事儿”,这就是理念问题。我在《打开安全出口为何这么难》一文中曾提到,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那场火灾,着火后20多人奔向一个安全出口,但出口门被锁,扎堆死在安全出口处,如果这个安全出口畅通,这20多人就能逃出火海,关键时刻,安全出口就是救命通道,就是生命之门。但为什么我们的学校,甚至整个社会的建筑基本找不到“安全出口”都能打开的,可在德国我看到宾馆、饭店、商场、学校等地方,凡是标有“安全出口”标识的门全部能打开?你说这不是理念问题吗?可能有多个理由锁上安全门,或是为了防盗、或是为了省事,但唯独没想到安全出口的作用,这是对生命的极为不尊重。缺乏安全理念无论对个体来说,还是对单位、国家来说都是可怕的。我们应该学习借鉴古人的思想,关于安全、危险、忧患的思想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诗经,鸱鹗》中言:“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即现在常说的“未雨绸缪”。子曰:“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古人还说:“思所以危则安、思所以乱则治、思所以志则存”等,就是要告诉人们要懂得居安思危,要有安全意识,我们应从古人对安全、危险、危机的认识中受到启发,升华对安全的认识,逐步形成理念,让理念约束行为、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文化,以文化的力量来做安全工作才是最有效和有力的。我收集了几条标语,供大家参考:“成绩是脸蛋子,安全是命根子”、“消除一个隐患等于防止一场事故”、“安全不等于一切,但能否定一切”、“勿忘安全需时时警钟长鸣,珍惜生命要处处头脑清醒”、“要想把好安全关,思想工作要领先”、“避免事后痛心疾首,只有事前预防严守”“放过一个隐患,等于埋下定时炸弹”。
    二、怎么管
   “怎么管”就是从政府、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角度来说,怎么服务、指导、监管学校做好安全工作。其实这个问题法律、规章都明确了,《义务教育法》第16条“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第52条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等情形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与行政处分,这个“办学标准”就包含了安全在内的若干国家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抗震规范》等,这些标准里面都专门有安全内容,还有诸如学校建筑的消防安全标准、食堂卫生安全相关规定等等,保障学校达标就是政府应该做的事。如果学校出现了不达标的问题,如需要维修改造校舍,而自身能力又无法解决的,一个明智的校长会报告教育局,教育局难以解决的会报告政府,这时候就需要教育局、政府主动担当作为,就像国务院实施校安工程一样,几年的时间,投入巨资解决了危房问题,不解决不行啊,因为法律规定了,政府办的学校政府有责任保障校舍安全达标。比如还有《义务教育法》第23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那么学校周边有问题了谁来管?哪个部门来管?管得怎样?类似这些法规规定了政府和部门管的事,怎么管的,管好了没有,确实是值得研究的。其实怎么管很简单,干好法规规定政府和有关部门干的事就行了。再如十部长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这十个部门管学校安全的什么事都明确了,如教育部门要履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等职责;公安机关要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还有其他八个部门怎么管都有明确的规定。总之,“怎么管”就是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应按照法规的规定积极、主动承担起对学校安全的管理责任。建议学校对自己解决不了的安全问题,要积极、及时报告,要明白校长只是为政府管理学校的,有好多事校长办不了。
三、怎么做
“怎么做”是指学校怎么做好安全工作。毫无疑问,学校是安全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关于学校怎么做,法律、规章也已说得很清楚了,各级教育部门各种形式的部署也讲清楚了,再加上各种规范性文件、一个接着一个的通知部署,都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学校按照这些规定做就行了。学校怎么做都明确了,措施、手段也不少了,那为什么问题依然存在?每每检查学校都发现不少隐患?我想这还是前文所说的认识、理念存在问题,一些学校没有领会、掌握、落实有关法规、制度、部署、要求,没有弄清楚安全工作在学校管理和发展中起什么作用、有什么意义,站位不高,视野太窄,没有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来抓,导致管理混乱、侥幸心理、不主动、不作为,对隐患视而不见。因此,提高认识是首要的,认识不到位,什么都谈不上。除此之外,具体怎么做,根据有关法规和工作实际,我总结了“8个必须20项做法”建议学校认真研究。
(一)8个必须
1.必须执行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学校要理解、支持政府、教育及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督导检查,这是上级的上级要求,也是法规赋予的职责,不做就是失职,失职就面临着问责甚至问刑。聪明的校长要会利用这些检查向上级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
2.必须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就是要把消防、食品、交通、应急等各种安全领导小组建全,反正不管什么事校长都是第一责任人,多几个“小组长”的头衔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是法规、制度的要求。
3.必须落实岗位安全职责。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把从校长到保洁员共40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规定的很明确,但有些学校至今还不知道各岗位干什么。前两天,一个区的教育局邀请我去作培训,有1000多校长、主任、老师,我问他们,知道教育部发过一个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文件的请举手?结果举手的寥寥无几,我再问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是什么吗?举手的还是寥寥无几,这使我很震惊,教育部这个文件是2013年初发的,我们要求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已是多年的事,为何还是这么个状况!这需要我们深思,也需要校长们反思。
4.必须保障建筑设施达标。关于学校建筑、设计、设施、仪器、运动场地器械、消防等等,都有国家标准,如《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JGJ/T280-2012)、《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GB/T19851-2005、《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21748-2008,等这些标准中都有关于安全方面的内容,学校管理人员应该知道,不然一旦这些地方不达标,出了安全事故学校责无旁贷。
5.必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安全制度有几个,这要看学校的具体情况,综合性、规模大的学校与一个村小是不一样的,制度够用就是健全了。
6.必须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各种安全文件、工作记录、会议纪要、排查台账等,都要有档案,这叫尽职留痕,会有大作用,遇到事没准儿还能保住校长的乌纱帽。
7.必须及时报告、处置安全事故。聪明的校长不瞒事,瞒也瞒不住,出了事一定上报,好多事学校是处理不了的,学校安全的事,不只是学校这一亩三分地的事。
8.必须扎实开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学校一定要贯彻落实好。让学生掌握一定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对其一生都有重大意义,不然靠学生自身成长过程中积累安全知识和经验,过程漫长,有时还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二)20项做法
这20项做法是围绕安全工作四要素“人、物、管理、环境”,结合有关法规规章和工作实际总结的。概括起来就四句话:人—师生安全素质高;物—硬件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环境—校园内外环境好。具体是: 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解决认识、理念问题);2.学生安全教育“五落实”(计划、课时、读本、师资、考核);3.建筑达标;4.设施达标;5.食品、主副食原料正规达标;6.饮用水达标 ;7.电线线路无隐患;8.建筑附着悬挂物无隐患;9.食堂燃油燃气无隐患 ;10.校车无隐患;11.体育运动安全防范措施完备;12.“人防、技防、物防”有保障;13.校内施工安全防范有措施;14.学生实训实习有防范;15.事件应急处置有预案;16.危险地域设施有标识;17.校园地质环境安全有保障;18.校内外教学场地环境无隐患;19.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无隐患。20.校园上空周边无危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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