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的大力推进,城镇化的不断加快,我国社会发展日趋繁荣。与此同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害,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形象造成严重影响。在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不存在经济、技术、管理、法制等方面困难的情况下,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离不开伦理道德的力量。
1、企业安全伦理观
1.1企业安全伦理概述
企业安全伦理,一般是指蕴涵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及消费活动中的伦理关系、伦理意识、伦理准则与伦理活动的总和。企业安全伦理要求在人与物、企业与个人、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等方面发生利益冲突时,企业应该自觉以人的生命健康为重,自觉履行安全义务、承担安全责任,勇于自我牺牲,自觉服从整体、大局和社会的安全利益,从而形成企业良好的安全伦理道德形象。
1.2安全生产的伦理特征
伦理学研究的是利益和道德关系的一门科学,其中最为主要的是经济利益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我们看到,在安全生产这一当前最亟待解决的课题中,既涉及到利益问题又涉及到道德问题,而且涉及到两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安全生产与伦理道德密切相关。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不是经济、技术、管理、法制等方面原因单纯使然,也不是哪两个或哪几个方面因素简单叠加所致,在很大程度上是涉及到人的责任、良知、义务等伦理道德问题。既然如此,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不能只从经济、技术、管理、法制这几个方面的“显性力量“来考量,还必须要从提高人的安全道德意识和道德水平等“隐性力量”方面来考虑。让安全生产的道德要求内化于个人和全社会的道德意识之中,外化于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通过在企业和社会中构建一种以“安全生产为善、不安全生产是恶”为导向的安全生产伦理道德理念,引发企业各级管理者和广大职工安全观念的转变,引导全体职工养成正确的安全道德意识、安全思维方式和安全行为习惯,突破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瓶颈制约,进而达到卓越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塑造本质安全人的基础上,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和社会。
2、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弊端
2.1重生产轻安全
一方面,大多数企业都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在他们的经营理念中仍然是物质财富获得优先于生命安全获得。另一方面,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看,由于我国经济总体企稳向好,导致企业生产活跃。一些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盲目扩大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2.2安全管理薄弱
许多企业安全管理环节薄弱,有些企业缺少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程,他们把领导讲话、平时口号或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简单照搬作为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看似完备,实际上是“无章可循”。有些虽然规章制度健全完整,但在实际生产中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让制度空转,实际是“有章不循”,企业管理层也没有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确保规章制度得到充分地执行,客观上使操作人员违规行为被认可。有些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不严,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普遍存在。煤矿、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企业超速、超限、超负荷运转的“三超”现象屡禁不止。企业生产过程管理责任不明,领导一般不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管理,生产过程的现场组织者往往因为不是领导而无决策权,决策权和现场处置权事实上分离,不利于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
2.3主体责任不落实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对安全生产负有主体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不落实;企业负责人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片面追求企业经济效益,把生产与安全对立起来,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够,欠账太多,安全保障能力不足;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不重视,安全培训弱化,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职工比比皆是,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尤为突出,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力度不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道德素质缺乏。
2.4安全监管不到位
我国现行的安全监管体制还存在权力分散、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地方保护等现象,在实际监管监察工作中还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落实不够、履职能力不强甚至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等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不能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能:有的监管部门受地方各方面势力的干扰,不敢监管;有的监管部门受利益驱动与监管对象结成利益同盟,不去监管;有的监管部门因业务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低下,不能监管;有的监管部门官僚作风严重,疏于监管;有的监管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配合不够,甚至发生相互推诿塞责,形成监管真空。
我国安全生产领域问题严峻,在这一大环境下,企业安全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
3、企业安全发展中存在的伦理问题
兰德公司对世界500强追踪20年研究的结论是,凡百年不衰的企业,都紧紧把握住了企业文化、企业伦理中的三条原则,即,一是人的价值和物的价值之间的平衡问题,强调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二是集体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三是社会价值高于利润价值。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资本权力的膨胀,劳动者的权利受到全方位的冲击,企业员工成为的弱势群体。其劳动条件、人格尊严、工资收入等合法权益得不到基本保障的事屡有发生,成为引发企业安全伦理底线危机的重要诱因。特别是一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腐败分子经营管理的国有企业中对员工最低劳动条件的漠视是屡见不鲜的现象。
3.1对企业员工生命的漠视
一些企业把劳动者正当权益的实现同企业的发展对立起来,使工人的人身安全、最低工资、工作条件等得不到基本保证。如,一些无通风设备等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屡屡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每年都会使无数矿工命归黄泉。作为世界上煤炭生产最多的国家,中国也是矿难最多国家。
3.2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企业社会责任实际上是企业与社会之间的“社会契约”,指企业除了对自己和股东负责,即创造财富之外,还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即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并对全体社会承担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环境保护、参加慈善事业等。
近年来,一些企业在利益的牵引下,轻视或无视企业的社会责任,环境污染、滥用资源等现象屡有发生。在国家税务总局第五次发布的“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上的数据显示:纳税额名列前茅的是烟草、能源等垄断性国企,且其纳税额保持快速增长。与人们一般想象大相径庭的是:被评为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的房地产行业却成了纳税“侏儒”。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纳税百强贡献税收几乎零增长。
不仅如此,一些企业在“挣钱”、“挣大钱”、“快挣钱”的思想主导下,毫无节制地拼资源,“吃祖宗饭,断子孙路”。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把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气等排入江河湖泊,无数人的生命财产因此而遭受巨大损失。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曾对中国企业经营者进行了问卷跟踪调查,其中关于“守法经营的价值取向”表明相当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认为守法与利润、遵守道德与利润是矛盾的。29.1%认为,多数人都在假公济私;24.6%认为如做生意完全守法,则赚钱的机会就很小;对如果不会被抓,很多人都会违规取得个人好处,54.6%表示了认同。
3.3商业贿赂
企业安全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生态作为保证,包括政府制度的有效供给、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优质的劳动力资源、稳定的社会环境等等,而商业贿赂的存在严重破坏了企业发展的外部条件,成为企业安全发展的隐患。
商业贿赂从根本上背离了市场经济对公平竞争的要求,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目前在一些行业,商业贿赂已成为“潜规则”和竞争的“法宝”,泛滥至市场的各个角落。它不仅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而且把那些不给回扣的公司排斥在竞争之外,直接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由此造成市场竞争机制失灵,其所派生出来的重大腐败案件比比皆是。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48万件,涉案金额42.8亿多元。 商业贿赂也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企业的信誉受到了严重影响。我国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普遍虚高的现象,其中很大一部分被用来支付给予医院采购主管人员的高额回扣,提高了医疗费用的成本,并转嫁到患者身上。
4、加强企业安全伦理建设
企业安全伦理渗透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外显于企业的产品或提供的社会服务上,对内则贯穿在企业精神、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等方面。因此,企业加强安全伦理建设,一方面需要企业纳入发展战略进行经营,同时,政府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也十分必要。
4.1企业制度设计中融入安全伦理发展观
企业制度是员工应遵守的最基本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企业制度安排是否合理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在企业安全伦理建设中,需要教育,更需要各项具有安全伦理内涵的企业制度作为平台和牵引。一方面,在企业的制度安排和战略选择中要体现企业的安全发展伦理观。如,企业要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就必须探索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安全感、成就感的机制,把员工的个人追求融入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之中。这是伦理建设的核心目标,也是企业有效管理的手段之一。如一些企业所推崇的“我不承诺给你终生受聘,但是我可以承诺培养你终生受聘的能力”、希望集团提出的“与客户共享成功,与员工共求发展,与社会共同进步”的企业理念,都体现了企业对员工个人价值和发展的关注。另一方面,通过企业的各项关于安全制度统帅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如,企业要积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推行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体系等。
4.2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伦理水平
企业经营管理者是企业伦理的倡导者、管理者、变革者和实践者,其价值观念和道德修养对员工道德选择具有巨大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伦理水平。一般说来,“企业雇员会首先观察传达组织伦理标准的直接上级所做的示范。通常,拥有大量权利的个体行为对塑造公司的伦理姿态关系重大,因为他们的行为能够传递的信息比写在公司伦理声明中的明确得多。”因此,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伦理观念和行为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安全伦理水平。近年来,我国各个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与企业经营管理者无视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有着直接的关系。
4.3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安全伦理观被员工认可和形成企业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同时,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必由之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应从以下两方面做起:一是企业要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安全生产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步骤中去,进一步明确安全文化建设在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奋斗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把安全文化建设列入安全生产的重要位置,做到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真正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打造特色,创出水平。二是通过丰富多采的企业文化活动创造安全发展的氛围,并内化为广大员工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如此,不仅能有力地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稳定,也为企业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与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文化凝聚动力,安全促进发展。如,山东黄岛发电厂近年来通过理念引导,制度创新,科技支撑,机制保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了连续安全生产3900余天,取得了继续稳居全国装机容量500MW以上发电企业第一名的安全生产记录,企业逐步确立了“建设平安和谐发电公司,打造国际一流电力企业”的安全远景。
4.4政府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保证
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经济组织,是在社会系统中与社会系统有着密切联系、受其制约、为其服务的开放子系统。其运行机制的形成与行为方式与其存在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制度密切相关。一方面,政府制度的理念、奖励与惩罚政策等引导着企业的伦理选择。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在对政府政策感知和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企业各种决策的。因此,政府法律制度设计中必须导入中安全伦理的元素。包括,制度的确立、运行和创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循人性需要、普遍发展和动机与需要相一致的人道原则、公正原则、服务原则、责任原则和诉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即发展是安全的发展,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
另一方面,就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来说,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对道德建设起着促进作用。“市场经济运行的道德基础不可无,但更重要的是规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制度化规则体系却必须有。”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也表明,法制在一个社会道德文明进程的一定阶段起到将公民行为强制“定型”的作用。因此,既要进一步完善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也要加强安全道德立法,把安全伦理理念上升到道德法规、行政法规的高度加以建设。目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中恶性事故频发,同有关法的不完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5、 总结
无数次的血的教训和惨痛经历,逼着企业安全发展理念的逐步深入、企业安全发展机制的逐步完善以及企业安全发展伦理规范的逐步形成。也使得我们重新审视自身对于安全的认识。企业安全伦理要求在人与物、企业与个人、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等方面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企业应当自觉的以人的生命健康为重,自觉履行安全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自觉服从整体、大局和社会的安全利益,从而形成企业良好的安全伦理道德形象。
“安全第一”是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和一贯的指导思想。我们要特别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避免在经济效益的驱使下,出现宁愿花大钱赔事故善后,也不愿花小钱买事前安全投入的现象。当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而又没有更好的兼顾途径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摒弃那种物质利益第一,经济效益优先的以“利”为本、以“物”为本、以“GDP”为本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牢记发展的前提首先是安全,只有安全第一,才能更好地发展,不安全就不能盲目发展的新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