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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赔付带给我们的启示

作者:鑫小安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21日

中青报8月15日《爆炸事故财产保险赔付将达100亿》称,天津爆炸事件保险公司将赔付达50--100亿,众多保险公司正全力组织审查赔付工作。100亿,广大保险公司看到这个数字不知有何感想?
  长期以来,我国的保险行业一直走的是“重保轻防”的粗放式的经营路线,投保后放之任之,事故后一赔了之,没能发挥保险行业风险管控的重大作用。通过本次突发事故,寄希望保险机构能从保前风险评价、保中风险控制入手,真正达成减少事故发生率从而减少赔付率的预期,真正发挥保险的风险管控、保障作用,为企业生产保驾护航。
  事以至此,责备拷问已不再是大众想要的结果,如何亡羊补牢,才是正道。为此,特提出一个想法:创建安全生产长效的内生联动机制才是根本之道。
  知易行难。创建安全生产长效内生联动机制绝非一家之事。安监局、保监会不能缺位,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不能落空,生产企业更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只有各方联动努力,形成合力,就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创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才能真正为国家治理创造适应现阶段国情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新机制下,保险行业要进行事后审查追责机制,审查有无进行专业的风险查勘工作,查勘和承保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投保后有无进行风险防控工作等,总之不能再走“保前轻风险勘查评估,保后听之任之,事故后赔付之”的老路。保险公司、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中介结构,要相互配合协作,要开拓创新,充分发挥风险预防、控制、保障、管控等作用,走出一条“重保重防”的精细化经营之路。
所谓“重保重防”的精细化经营思路,通俗地讲,就是承保前保险公司自身或委托专业机构认真进行风险勘查工作,掌握企业风险因素和安全状况,作为企业风险控制的依据;投保后根据风险勘查评估报告状况要求企业或直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细致的风险控制等防灾工作,增加客户保后服务体验,实现以防增保,以防促保的效果,切实解决企业安全隐患,降低或者杜绝事故发生概率。
懂安全生产的人都明白,安全工作中,预防大于补救。很显然,事故一旦发生,带来的一定是血淋淋的教训。所以,社会各方联手,把事故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这才是创建安全内生联动机制的最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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