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后施出的“关键一招”,这是认真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和行动自觉,因为,安全生产大政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改革措施、决策部署等能否最终落地见效,重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早在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一重要论断抓住了治国理政的要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安全生产领域在新的时代征程、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引和方法指导。
常言道,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在我们整个社会人群当中,领导干部虽然是少数,但他们不仅是治国理政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践行者,更是骨干队伍、中间力量,肩负着“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毫无疑问是“关键少数”。地方各级领导干部是干部群众的带头人和主心骨,对主政一方、管理一域具有重要的示范标杆、引领带动作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才能上行下效、身体力行才能示范引领。从这个意义讲,中央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这是“关键一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创新、依法治理监管的“牛鼻子”,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作出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和组织保证。
“关键少数”担负关键责任,“关键少数”应起关键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政府要抓,党委也要抓,党委要管大事,发展是大事,安全生产也是大事,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地方、个别领导干部对这一点认识不清,站位不高,口头上重视、行动上不实,安排部署多、解决问题少,重生产轻安全、重建设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重发展轻安全,甚至还有个别领导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是政府的事、是分管领导的事,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害怕管安全,以至曾经听说或相关报道中得知,个别地方有轮流坐庄管安全、排位靠后领导管安全的奇葩,谈安色变,遇到安全绕躲推,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执政理念有偏差,凡此种种,不出安全事故只是偶然,出安全事故那一定是必然。从近年来全国公布的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就能找到答案,很多事故都是责任链上出了问题、出现断档。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来保证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千斤重担千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应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机制,做到科学有效、务实管用,让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督查成为常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定期巡查督查下级党委政府、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主要安全生产责权清单,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对安全生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否做到及时研究解决,是否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落实。坚持安全生产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安全生产压力,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积极全面推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资产项目必须管安全、管产业园区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等满辐射、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链落实,切实担负起“为官一任保一方百姓安全”的历史使命,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官避事平生耻”,干部就要有担当。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和干部考察、激励惩戒机制,形成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纪委监察委、组织人事、审计、目标督查、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考核考察联席会议、定期工作评议制度等,会商、研判、评议下级党委政府、同级部门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绩效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采取函告、问询、约谈等方式督办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安全生产目标与综合目标任务一体明确、指标一体下达、成效一体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工作调研、领导班子综合研判、领导干部考察重要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要梳理抓安全生产履职尽责、实绩表现情况,对拟提拔任用领导干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离任审计,对抓安全生产成绩突出、多年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应优先提拔使用等,切实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考察结果的运用。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重如山。要形成鲜明导向、崇尚实干和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奖惩分明、奖优罚劣”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对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中尽责履职、敢抓敢管、改革创新、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就是要大张旗鼓地宣扬、表彰、奖励和提拔使用,让那些想干事、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干部有想头、有盼头、有甜头、有奔头,坚决摒弃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中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让有为者有其位、无为者让其位。对那些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中庸懒散浮拖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及时调整和组织处理;对不履职尽责甚至失职渎职、违法犯罪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惩戒。严格执行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尤其要加大对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责追究力度,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形成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动自觉、主动作为、担当担责抓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