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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系统评审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31日

 标准化系统需要定期进行评价审核,以确保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审机构及人员职责

  1、公司总经理主持评审工作,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参与,由经理办具体负责运行。

  2、安全副总经理负责报告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情况,提出改进的建议,落实计划及组织协调工作。

  3、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安全标准化评审计划,改进措施计划及改进措施实施后的跟踪与验收工作。

  4、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并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所需的资料,落实评审中提出的改进措施的实施工作。

  二、评审计划编制和要求

  1、评审计划的内容包括:评审目的、评审时间、评审内容及参加评审部门的人员等。

  2、标准化系统评审每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评审频次。

  3、总经理根据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提出评审的时间、要求,确定评审的具体内容。

  4、总工程师负责编制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计划。

  三、评审过程要求

  1、评审时做好各种评审会议记录,参加人员签名等组织工作。

  2、评审全过程都要做详细资料记录,重要会议和决定要以文件形式下发。

  3、各部门提供的资料要详细、真实。

  4、评审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要通过各种渠道让员工参与讨论、修改。

  5、评审所提出的行动计划,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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