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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HSE管理体系 加强隐患治理——隐患项目监督管理重点内容(3)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6日

本网据(安全、健康和环境)报道:

2.1 隐患评估和立项

隐患评估和立项是实施隐患治理的首要工作,是后续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必须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准确。隐患评估和立项阶段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二级单位编制的隐患评估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价报告(依据和标准、隐患现状及危害)、评审意见和结论、隐患治理方案、采取的监时安全监控防范措施(应急预案)、项目负责人、资金预算等内容。对于投资额在公司规定的限额以上的隐患项目,立项申报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HSE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同时应通过有关渠道及时询问上级阅办和批复的情况,以免贻误隐患整改治理的时机。对于投资在限额以下的隐患项目,可以考虑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综合投资计划来安排治理资金。

2.2 方案的评估和审定

方案的评估和审定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隐患申报单位编制的隐患评估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中的隐患现状、治理方案可行性以及投资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评估和审查应分级进行,投资额度大或涉及面广的隐患项目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限额以下的隐患项目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组织HSE监督管理部门和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查。通过评估和审查,确定治理的原则、方向、范围、基本整改内容及投资额度,按管理审批权限,批准立项或向公司申报。对于涉及面广的重大隐患项目,单位应委托规划部门进行或行性研究,然后再进行评估、批复或向上级申报。

2.3 调研、设计和论证

隐患治理方案和项目投资计划批复后,项目主管部门应会同HSE监督管理部门向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下达设计任务书。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较大、难以确定具体方案的隐患项目,主管部门应会同HSE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设计单位、隐患所在生产单位、设备仪表维护等专业外出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结合隐患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核论证是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中心环节,也是决定日后隐患项目能否顺利投用并发挥作用的关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适用性、匹配性。即新上设施与原有主体设备及系统匹配、衔接和协调工作的性能,这也是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对于在老设备系统上采用新技术,更应注意匹配的问题,否则,再新再先进的设备的技术也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有时反会影响原有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安全性、可靠性。安全性即隐患项目治理后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安全卫生环保标准、规范,不能在消除一种职业危害的同时,又产生另一种职业危害。可靠性即隐患项目投用后能长时运行并达到设计要求的各种效能。

(3)经济合理性。即考虑隐患项目适用性、匹配性、安全性、可靠性的同时,要确定合理的投资规模、技术水平,并考虑适合的投资成本的社会、经济效益。

(4)技术保证和服务。即在确定隐患项目采用的某项技术和设备设施时,应充分考虑该项目技术的发展前途、技术升级、技术服务等因素,以保证该项技术和设备在一定的时期内的技术寿命及其延续性。

(5)系统性、全面性。隐患项目所采取的技术设计和技术方案,应将其放在整个生产系统中予以论证,综合考虑外部系统对内部系统的影响和内部系统对外部系统的影响。不能顾此失彼,不能在治理隐患过程中产生的新隐患

(6)以往的事故教训。以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原因及教训也是设计审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吸取事故教训,可以不断消除在设计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高隐患项目的设防等级和标准。

2.4 关键设施的选型确认

关键设施的选型确认是施工图设计阶段HSE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关键设施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些设计数据和控制参数仅从设计理论上考虑是不够的,需要结合实践和产品应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综合考虑,以避免投用后出现设计选型不匹配的问题。关键设施重要设备的选型确认工作应由项目主管部门主持,HSE监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生产单位、维护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与审查确认。

首次使用的没有成功的使用经验和技术经验可以借鉴的设备(设施),应委托专业科研机构对所采用的技术、设备(设施)、标准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标定或开发,以保证其有效性及可靠性。企业职能管理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委托开发研究的成果进行审查确认,防止研究开发的成果出现致命缺陷或与实际应用出现严重脱节的情况。

2.5 采购控制与供应商管理

采购控制是隐患治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既可影响隐患治理项目的工期,又可影响隐患治理项目的质量和效能。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控制:

(1)供应商选择。要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程序》进行。物资供应部门应根据企业HSE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对供应商的认证、选择、评价、续用制度或程序。项目主管部门和HSE管理部门在确认供应商候选名单时,应考虑其信誉、业绩、技术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因素,采用竞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2)技术协议。技术协议主要规定了合同的技术内容和标的物的性质,是进行设计、安装、验收的重要依据。因此,技术协议应准确严谨,并充分考虑各管理部门和生产、维护单位的管理需求。

(3)产品质量检验。供应商所供产品到货后,应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物资供应部门、施工安装单位进行现场验收或移交。

(4)质量保证和违约处罚。为了保证隐患治理项目所需的工期和质量,物资供应部门应在购货合同中,明确规定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处理方法、逾期供货赔偿责任等内容。

2.6 整改的组织协调与安全处理

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是在现役生产装置和生产场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它所面临的两个突出难题就是正常生产与整改过程中安全问题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一是要处理好生产和整改之间的关系,生产计划部门和生调度部门加强组织和协调,要在生产经营形势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安排隐患项目的停工治理时间,优化生产计划。二是生产单位应按要求编制停工处理安全方案(程序)或HSE实施计划书,组织进行生产处理和安全处理,为施工作创造条件。

隐患治理工作应以安全无事故为前提和最高原则,不能因隐患整改而出各类事故。如果生产计划和生产处理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或时间程序上存在明显安全问题,则宁可改变工期,也坚决不以冒进和冒险。

隐患治理项目的施工组织应根据设资额度分级进行,对限额以下的隐患治理项目应由隐患项目所在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整改。限额以上或涉及面大的隐患项目应由上级的工程管理部门会同职能部门组织进行整改,克服整改过程协调管理力度不够、施工工期拖遢的现象。

2.7 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和承包管理

对于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工程管理部门应与项目管理部门、生产调度部门、HSE监督管理部门紧密配合,按照《承包商管理程序》做好统筹计划和目标控制,提高厂外设备预制深度,减少生产区动火作业,合理安排土建施工,集中搞好安装施工,搞好各专业和工序间的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和施工安装质量。

项目管理部门和HSE监督管理部门应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检查和协调解决施工安装过程中出现的设计、技术问题,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违章行为,做好技术安全监督工作。生产车间则集中力量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处理和对承包的安全监护工作。

对于承包商的管理,工程管理部门和HSE管理部门应按HSE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资格预认证、承包商选择、开工前准备、过程监督协调、表现评价等管理控制程序,实施承包商《工程项目HSE计划书/实施程序》的审查监督制度。

施工、安装阶段的验收,标志着工程施工任务的基本完成,也是对整个施工安装项目完整性、有效性的初步审定。 验收前,工程管理部门应针对每一个专业的项目内容和验收要求,编制《隐患治理项目验收报告》,进行检查的验收。

验收时,由工程管理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组织HSE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生产调度部门以及生产、维护、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装阶段的验收。对于阶段验收中检查出的较大问题和偏差,工程管理和项目主管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人和完成期限,并跟踪检查完成情况。

2.8 运行

工程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并完成偏差纠正后,即可进入试运行阶段。该阶段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设计、安装单位或供应商对生产操作人员和设备、仪表维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新的操作、维护技能。

(2)根据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编制新的操作规程和控制参数,报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3)对系统进行与适应性、持续性调整。

2.9 项目验收与交接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和适应性调整后,即可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程序对整个隐患治理项目进行正式验收,编制《隐患治理项目验收报告》,并纳入正常生产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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