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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安全环境监督检查管理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1月08日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HSE监督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监督程序、基本方法、权力义务、培训考核及强化健康安全环境监督检查管理的相关内容。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公司健康安全环境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各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2.2 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2.3 质量安全环保监督中心负责对公司各项健康安全环境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
2.4 公司各单位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
3.1 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管理
质量安全环保处根据上级下达的健康安全环境指标,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并由人事部门以业绩合同的形式逐级分解落实到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年终进行总体考核。质量安全环保处每季度对各油气生产单位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挂牌考核,对公司各科研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安全环境考核。考核具体执行QG/HBYT 164-2004《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办法》。
3.2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网络
    a)公司、公司各单位、各工区级单位均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任主任的QHSE委员会,每半年、每季度、每月应分别至少召开一次QHSE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b)公司及各单位应配齐HSE监督管理人员。专(兼)职HSE监督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两级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和监督部门均应建立HSE管理和监督人员台帐,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3.3 健康安全环境宣传
    a)质量安全环保处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需要,提出年度健康安全环境宣传计划建议,并配合公司宣传部门组织实施。
    b)各单位根据公司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单位健康安全环境宣传活动。
3.4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a)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复审、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离岗半年后重新上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员工每月8小时安全教育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前的安全教育等,具体执行QG/HBYT 095-2004《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b)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配合培训部门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c)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更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5 公司将重要的油气生产装置区和具有较大风险源的重要场所分三级进行管理,实行生产要害部位领导干部安全联系点制度,具体执行QG/HBYT 162-2004《生产要害部位管理办法》。
3.6 对进入公司油气生产区域从事施工作业或技术服务的单位,进站施工或服务前,必须提前到质量安全环保监督中心或公司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办理QHSE开工备案手续,具体执行QG/HBYT 167-2004《QHSE开工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3.7 公司对作业过程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项目和特殊作业实施安全隐患立消项管理,隐患消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具体执行QG/HBYT 163-2004《施工作业项目安全隐患立消项管理办法》。
3.8 两级安全总监(副总监)、各级HSE监督的主要监督管理内容及权力义务
3.8.1 公司及公司各单位安全总监(副总监)的主要监督管理内容:
a)根据股份公司健康安全环境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分别组织公司及公司各单位健康安全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b)组织制定完善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及关联交易、承包商安全生产合同文本,并对其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c)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d)组织对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装置进行危险分级,组织制定安全监控方案,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对本单位管理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f)组织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的消防装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附件、防雷装置、防静电设施、环保设施生产厂家的资质审查,并按照规定对公司各单位配备、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g)组织对承包商安全资质和健康安全环境业绩情况进行审查,对承包商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h)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进行审查监督;
i)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进行查处;
j)监督检查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情况。对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8.2 公司各级HSE监督人员的主要监督管理内容:
a)对基层单位有关健康安全环境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b)按照现场安全检查表要求,对日常生产现场、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现场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对发现的严重违章行为,要对行为人提出书面警告;对发现的现场环境和设备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如果不能及时整改的,要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检查表;
c)对装置开车、停车、物料泄漏处理、装置不停车情况下的仪表维修、电气维修和设备维修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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