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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电业带电作业安全规程【作废】

[ 注:本标准已作废,请搜索最新标准 ]
标 准 号: SY 5856-1993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起草单位: 胜利石油管理局电力管理总公司
发布日期: 1994-01-06
实施日期: 199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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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05日

  5带电断、接引线
  5.1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1.1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必须确认线路的终端开关(或刀闸)确已断开,接入线路侧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确已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严禁带负荷断接引线。
  5.1.2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作业人员应戴护目镜,并应采取消弧措施。消弧工具的断流能力应与被断、接的空载线路电压等级及电容电流相适应。如使用消弧绳,则其断、接空载线路的长度不应大于表5的规定,且作业人员与断开点应保持4m以上的距离。

  表5
  

 

  5.1.3在查明线路确无接地,绝缘良好,线路上无人工作且相位确定无误后,才可进行带电断、接引线。
  5.1.4带电接引时,未接通相的导线及带电断引时,已断开相的导线将因感应而带电。为防止电击,应采取措施后才能触及。
  5.1.5严禁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以防人体串入电路。
  5.2断、接空载线路,推荐用下列近似公式计算空载电流
   Ic=K·UL×10-3
  式中:Ic——空载线路最大一相电容电流,A;
  U——系统线电压,kV;
  L——空载线路长度,km;
  K——系数(1.6~2.0),6~35kV,k为1.6 ; 110~220kV,k为2.0;中间电压等级按插入法选用。
  5.3在断、接空载线路时,首先应根据空载线路电容电流的大小确定消弧措施。线路电容电流小于5A采用消弧绳,否则应采取适应电容电流和满足操作过电压要求的灭弧装置进行断接。
  5.4带电断、接引线应考虑油气井防火距离的要求,一般应在油气井30m以外。

  6 等电位工作
  6.1等电位工作人员必须穿合格的屏蔽服,内穿防火内衣,并保证均压部分接触良好。屏蔽服(衣、袜、鞋、手套)从头到脚任意两点间直流电阻不超过5Ω。
  6.2等电位工作人员对地及邻相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6的规定。

  表6

   6.3等电位工作人员进入和退出强电场进行转移电位时,身体未屏蔽部分对带电体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表7的规定,以防电弧烧伤。

  表7
  

 

  6.4在导、地线上挂绝缘软梯或飞车时,导、地线的截面应不小于表8的数值。

  表8
  

 

  如截面小于上述规定或锈蚀严重及有断股时,应根据工作气温,验算挂软梯时的安全系数不低于2.5,并采取适当的后备措施,报主管技术的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6.5在上层导线上进行悬挂绝缘软梯的作业时,上层导线垂下后与下层导线或被交叉跨越物的距离不得小于表9的规定。在交叉点处,一般不准悬挂绝缘软梯。

  表9
  

 

  6.6等电位人员沿绝缘梯进入强电场,组合空气间隙(带电体温一人一接地体)应不小于表10中的数值。
  6.7等电位作业人员沿绝缘子串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只能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上进行。扣除人体短接的和零值的绝缘子片后,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小于表15的规定,其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表10的规定。若组合间隙不符合表10的规定应加装保护间隙。

  表10
  

   6.8等电位工作中,严禁使用棉纱、汽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拭带电体及绝缘部分,防止起火。接触带电体的绳索、安全带都应采用蚕丝制品,不准使用尼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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