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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体检的几点体会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1月17日

从事职业健康体检一年多来,学到了相关知识,也有了些体会,如下:

一,受检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不重视职业保护和职业病防止工作,许多民营企业的主要精力用在抓生产创效益上,忽略了对劳动者的职业保护。表现在无通风除尘和排毒措施,车间整体通风不良,无个人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不符合规格,比如粉尘作业人员配备的普通口罩不防尘,更没有职业病危害报警装置、应急预案救援设施、急救药品等设置和配备。也未按照规定安排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尤其是不执行上岗前检查和离岗时检查;没有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是“复查”的受检者复查,笔者偶然的机会参观了一家粉尘危害比较严重的企业工作场所,发现车间无防尘设施,随机询问了一下车间的工人,被告知一半以上劳动者没职业健康检查。对策:对企业主或者企业负责人进一步宣教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对劳动者进一步宣传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健康体检机构除了完成自身的任务外可以协助相关部门做专业的宣传和宣教工作,是单位领导和受检的劳动者本人都知道职业健康检查哪些人要做,去哪里做,检查什么项目,什么时间检查,费用由谁出,做了有什么用处等问题,各方充分沟通配合,使职业健康检查得以准确和顺利的完成。

二,多工种劳动者,在一个岗位同时接触多种有毒有害的情况增加,再加上劳动者本身可能有的自身疾病,体检的项目会有重叠和结论会出现多项。应当重视客观全面地评估受检者的健康缺陷状况,给与恰当的改善措施的建议。对策:站在关注劳动者的各个系统健康基础上,分析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给劳动者个人产生的危害,做好每项阳性发现的解释和建议。并及时告知受检者本人和所在单位,使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上报材料更加细致明确。

三,对常见毒物、高毒毒物对人体损伤机理的了解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从业人员也显得重要,比如笨和铅是目前比较棘手的职业毒物,极低剂量就可以影响我们人体几乎所有器官和系统的健康,能破坏我们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和生殖系统,甚至能通过母乳、脐带传给下一代,影响儿童或胎儿的智力发育。是《职业病防治法》中被列为54个高毒物品目录中,要求严加监管和防护的;对毒物本身的作用特性的了解也十分重要,比如辐射损伤具有随机性效应,它对人体的损伤发生率与一定剂量有关但是其严重程度与接触剂量无关。对策:作为健康机构从业人员,体检前我们必须对岗位职业病危害相关知识有充分的认知,尤其需要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损伤所对应的靶器官,从而保证受检者得到认真全民的检查,以及准确的结论和恰当的建议。

四,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安监部门要履行好职业健康监督职责,通过加强系统培训,使监管执法人员明确监管重点,尽快掌握监管知识、技能和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整治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措施不落实行为。抓好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使其进一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岗前、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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