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的分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种类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是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