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行车作业安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11日

1、行车作业人员必须由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严禁非持证人员操作;
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机械传动行走部分、电气部分、绳索吊钩、控制器、限位器、紧急开关、保护装置是否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否则严禁作业;
3、作业时必须听从一人统一指挥,禁止多人指挥或发出不同的操作指令,在危急情况下或错误指令情况下,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
4、严禁吊物从人头顶部越过或长时间将吊物悬在半空中;吊装作业过程中,无关人员禁止靠近;
5、行车吊装辊类工件时应采用平衡杠吊装,必须选用相应的载荷吊装带或钢丝绳索具吊装;
6、行车吊装任何工件时,禁止使用三角带或非吊装专用的绳索吊装;
7、行车吊装工件时必须确认所吊物是否超过行车极限载荷,否者禁止起吊;
8、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缓慢吊离地面,确认吊物平衡,制动安全可靠,方可缓慢升高或移动;
9、两台吊车同时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相互照应,尽可能相互避让,避免相撞;
10、行车大小车行走及吊钩接近限位时,速度应放缓或断续操作,禁止依靠电器限位或机械限位代替人为制动;
11、检修行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维修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挂“禁止通行”的警示;
12、作业时发生突然停电,起吊工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作业人员禁止离开;
13、起吊作业完成后,将吊装工具清理干净放到指定位置,切断行车总电源。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