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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系、解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14日

1、作业前穿好防静电服、救生衣、防砸鞋,戴好防护手套、安全帽。
2、在船舶靠泊前10分钟内到达作业现场。
3、操作班长应站在输油臂接料管口处指挥船舶停靠位置。
4、在船舶驶入港池前,在预定泊位上按规定放置好信号标志。
5、夜间船舶靠、离作业时,码头应提供足够的照明。
6、多人作业时,当班操作班长负责指挥,其他人严格服从指令。
7、接船方抛缆时,应闪避在适当位置,密切注视抛缆动向,抛缆头落地之前,不准用手去接。
8、拉缆时与船方配合好,按船方指令套挂系缆柱,注意防止并及时克服缆绳与码头附属物品相挂扯。多根缆绳套挂同一系船柱的,不准出现压缆现象。
9、拉、套挂缆绳作业时,严禁进入以下死角:(1)、弯曲缆绳、引缆、索具的内侧;(2)、缆绳一端受绞拉、牵引或涨落潮水流冲击时的扫向;(3)、缆绳的受力方向;(4)、正在滑动、溜动的缆绳旁;(5)、撇缆、引缆投掷的方向。
10、系缆作业时严禁:用脚踩踏正在滑动、溜动的缆绳; 背水作业、倒拉作业、腹缆作业、肩缆作业。 船方绞缆时,作业人员要闪避到安全地带。 系缆作业完毕后,须待船方认可,作业人员方可撤离。
11、认真检查缆绳系挂情况,如有压缆现象,须及早通知船方,遵从船方指令解决压缆问题。
12、解缆时,应与船方搞好协同配合,待缆绳放松触水后,方可解缆。解脱最后一根缆时,不准抓持缆绳可能与系船柱接触的部位。
13、船方收缆时要密切注意缆绳是否挂扯码头附属物品。
14、全部缆绳解脱后,须经当班操作班长确认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去。
15、当风力超过六级或浪涌过大时,靠岸的船舶影响到码头的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时,通知调度要求船舶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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