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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进站经营车辆和驾驶人员资格审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01日

1、目的
       为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报班员。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检查执行情况,报班员认真执行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汽车客运站安全
    生产规范》文件规定对进站参营车辆的四证三卡一牌(四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行驶证三卡:安全学习卡、维修卡、保险卡;一牌:营运线路标志牌)进行逐项检查。在确认证牌齐全有效、驾驶员无误后,检查人在《客运站营运手续检查登记表》或合格通知单上签字。驾驶员凭记录卡或通知单报班。
    5.2工作岗位内容
       5.2.1认真加强业务学习,不断钻研业务提高服务技能。
       5.2.2认真查验应班参营客运车辆的各项有效牌证照。
       5.2.3对营运手续不全,证照不符合的不允许其报班参营,不得违规操作。并上报值班领导或科室领导。
       5.2.4做好检查登记记录,妥善保管好各种原始登记记录,以便备查。
    5.3工作要求
       5.3.1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站上的安全管理规定。严守劳动劳动纪律及工作职责,不得离岗,串岗,不得在岗位上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努力学习业务技能,熟练掌握微机操作系统。
       5.3.2岗位上开展微笑服务,视驾乘人员为亲人,为其服好务,把好证照检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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