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规范售票员操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客运站售票员安全生产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售票员须认真遵守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5.2上班前在售票窗口悬挂工号牌,做好票据、零钱、帐单及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做到用具齐全有效,摆放整齐合理。正确、安全使用售票工具(微机)。
5.3掌握当日营运班线车型定员、预售票和其他方式售出的客票号情况,以便做到合理配载,不售超员票。
5.4详细询问旅客所购客票时间、详细线路、种类、张数以及是否携带儿童。
5.5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一张成人票只能携带一名免费儿童。注:免费儿童不能超过本班次核定载客人数的10%。
5.6要求在30秒内出票,客票清晰,并唱收、唱付、唱日期、到站、张数、种类。
5.7发售的客票票面班次、票价、日期、发车时间、座号、检票口等必须字迹清楚,无涂改痕迹,不错号、重号。改乘 、退票应有签章。
5.8交接班清楚,收入日报填写准确,票款收入日清日结,做到票、款、账相符,不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