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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发放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适用范围

1.  本工种适用于矿灯房值班人员和对矿灯充电实行自我服务的矿灯使用人员作业。

2.  本规程适用于收发和维修人员。第 2 条 上岗条件

1.  必须熟悉矿灯的性能、原理、掌握矿灯的操作与维修知识和必要的电气常识。

2.  矿灯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3.  日常充电操作,对较为简单的矿灯可实行自我服务。矿灯使用人员做到:

(1)     熟知充电注意事项,掌握日常充电操作方法,了解矿灯的结构和性能。

(2)     发现矿灯缺陷,应及时报告灯房值班人员进行修理,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操作

第 3 条 操作前的准备

1.  矿灯充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充电.修理间均应设排风装置。灯房内设 有安全灭火设备,室内禁止烟火,室内要有上、下水道。

2.  矿灯充电架和矿灯实行编号管理,实行专人专灯专锁,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第 4 条 正常操作(矿灯收发、日常充电和维护)

1.  矿灯有下列条件之一时,不得发放使用:

(1)     灯头、灯盖锁失灵。

(2)     充电不足。

(3)     玻璃破裂。

(4)     灯线破损。

(5)     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6)     缺少零部件。

(7)     矿灯有外壳破损、变形等现象。

(8)     灯头圈松动。

(9)     有特殊情况凭手续发放,手续不清不发,灯不明不发;代领代捎不发;不换工作 服不发;没有矿灯腰带不发;矿灯上没有人员定位器不发;领导不批不发。领用矿灯者要鉴 名登记,升井后按人名收回矿灯。

2.  收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1)     灯头、灯圈、灯玻璃等零件有无破损,灯的闭锁装置是否良好。

(2)     观察主光源与副光源的亮度,如主光源明显低于副光源,应立即进行维修

(3)     矿灯上架后应注意充电指示变化。3.日常充电

回收的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将灯头充电插头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按顺时针旋转 180°,直到固定位置,电路接通,此时显示正在充电,时间: 约为 8-10 小时,充电结束时,显示矿灯充满。4.灯房内应配置充足的灭火器材并悬挂“禁止吸烟”警示牌。

第 5 条 操作准备

1.  清点矿灯,掌握矿灯收发情况。

2.  检查充电架是否完好,检查充电电压、电流,掌握矿灯充电情况。 第 6 条 正常操作

1.  初充电注意事项:矿灯上架初充电时,一定要先接通充电架电源,然后再一盏一盏上 架充电,若矿灯全部上架后再接通总电源,会因冲击电流过大损坏保护电路板。

2.  日常充电:KL5LM(C)型矿灯正常充电采用恒流.恒压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充放

电。

3.  充电注意事项:

①在充电过程中,充电电压比冷光源工作电压高,容易烧坏冷光源,因此充电时应关闭

灯头开关。

②对一般经过正常放电的矿灯,在充电开始时,其充电电流约为 1.5A。由于放电情况不同,因此充电电流会有所差异。但如有个别锂电池的充电电流特别小,则应仔细检查充电 回路内各接触点是否接触不良。

③公休.假日矿灯可以不拿下充电架,也不必把充电电路切断,锂电池的过充电保护装 置会在矿灯充满电时自动切断电路,以保护锂电池。

④在充电过程中如外电源被切断,要立刻将每个灯的灯头逆时针旋转,切断充 第 7 条 收尾工作。

1.本班工作结束后,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认真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三、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

第 8 条 危险因素

1.  充电工不熟悉矿灯相关设备性能,带电作业,强行送电,强行拆除矿灯。

2.  充电工大多为女职工,矿灯相关设备有一定重量,搬运中有可能掉落、滑手砸脚。 第 9 条 防范措施

1.  充电工必须具备有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设 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操作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2.  上岗期间必须更换工作服,不准穿高跟鞋,女职工如留有长发,必须盘起、戴帽,做 好自保互保工作。

第 10 条 事故应急预案

1.  发生事故后,充电工应当立即向机电调度及矿调度室汇报。

2.  充电工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过程,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设备、类别、伤害程 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记录要真实准确,不得弄 虚作假。

3.  充电工在现场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按章作业,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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