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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31日
  1. 严格遵守《运转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程》和《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程》;指挥工是兼职爆破工的,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2. 禁止闲杂人员到指挥平台上去,对上到指挥平台上的人员的安全负责。
  3. 不准在铁路上行走、逗留、抢道、钻车和在车辆下休息。
  4. 翻矿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翻车机、矿仓和破碎腔内和周围无人、无障碍物,方可允许卸矿。
  5. 横过铁道时,必须首先确认没有电机车来到。要制止其他人沿铁道行走。
  6. 待旋回运行正常后,方可让电机车翻矿。
  7. 要对翻入的矿石实行总量控制,要指挥翻矿人员不得连续翻矿。
  8. 实施爆破作业(放炮)时,人员不得停留在指挥房内。
  9. 严禁在两矿仓中间的隔离墙上行走,并要制止他人在此通行。
  10. 不得自己清理矿仓周围的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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