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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站水泵岗位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17日
1、工作区域:水泵主厂房、副厂房、清污机操作平台。
2、本岗位所具备的技能:掌握水泵的结构原理;水泵机组的开停机操作;掌握水泵机组事故状态下的处理。
3、主要设备:水泵、电机、清污机、调压塔。
4、本岗位的安全要求:
1)水泵、电机、清污机等机械设备,运动部件存在一定机械伤害危险,做好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
2)防止触电、振动、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
3)巡检阀门井和水池水位时,上下楼梯要扶好,防止跌落,冬季做好防滑措施,防止溺水。
5、本岗位的技术操作:
1)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根据用户的需求调节水的压力、流量;
2)供水水泵操作。
3)定期清除沉砂池中的泥沙;
4)定期清除拦污栅中的漂浮物。以保证供水的品质。
6、严格遵守三规一制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不因本岗位原因发生设备、技术操作、安全、质量等事故故障。熟知掌握岗位应知应会标准,取得本岗位职业技能资格。
7、服从指挥,做好与水处理的调度协调。配合做好本岗位检修试车任务,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安全通则
 
第一条               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并做到正确穿戴。
第二条               工作前认真检查设备、工具、用品、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是否齐全,作业环境有无危险,做到设备无缺陷、工具无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并做好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第三条               设备开机前认真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有人、障碍物,与相关岗位、修理人员联系、确认、并发出开车信号后方可开机。
第四条               设备运转过程中,严禁清扫、触及、维修转动部位,严禁隔机传递物品和从设备上跨越、行走及从下钻过。           
第五条               操作机电设备必须保持配电箱内清洁,禁止放置杂物。设备巡检过程中按规定巡检路线行走,严禁手摸、脚踩、坐卧机电设备的各种传动部件、轨道、滑道,严禁触及转动部位,上下楼梯扶稳把牢。
第六条               严禁用湿手触摸电器设备、用水冲刷电气设备或徒手摸试运转的电气设备。
第七条               工作中做好互保联保,严禁擅离岗位或随意将工作交给他人,严禁私自开关或动用不属于本岗位的设备、工具、仪器和阀门等,电器故障必须找电工处理。
第八条               工作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使用手持灯检查巡检设备照明电压应在36伏以下,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器内使用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伏。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具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并戴好绝缘手套或采取脚下绝缘措施。
第九条               检查、检修或处理机、电设备故障时,必须断电、停机,操作开关归零,挂好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操作牌”、“检修牌”制度,无牌不准操作设备或进行检修。
第十条               更换或检修岗位设备涉及到的错气阀、风动阀门等设备设施必须关闭风源,挂上操作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   处理设备故障需手动盘车时,必须停机断电,设专人看护,防止发生挤伤事故;故障处理完毕,必须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搬运或者运送本岗位使用的气瓶严禁抛、滚、翻、敲、撞。严禁将气瓶靠近热源,气瓶10m范围内不应有明火或产生火花的作业。
第十三条    定期检查本岗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与安全有关的计量仪器、仪表是否保持完好,按时校验安全泄压装置灵敏可靠,防止超温超压。严禁将压力管道及支架作为电焊零线使用。
第十四条   操作岗位的固定式工业平台铺板必须使用经防滑处理的钢板,铺设平整、安装牢固、连接可靠,严禁有斜扭、翘曲等缺陷;高温区域内的钢平台应做耐高温处理。
第十五条   岗位的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斜梯,焊接牢固,表面光滑、无毛刺,严禁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第三章 安全规程
 
第二十一条 总站水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 操作设备时,要和现场取得密切联系,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
(二) 操作阀门时,要戴好手套,严禁身体正对截门,操作时要小心用力,防止门杆损坏。
(三) 操作电动截门时躲开手轮,以防伤人如改手动时,应将操作电源断开。
(四)防止触电、振动、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
(五)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上报,对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接受教训不放过)。
(六)水泵、电机、清污机等机械设备,运动部件存在一定机械伤害危险,做好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
(六)阀门井和沉砂池清污时注意路面滑,防止跌落水中;沿途检查管道阀井时检查爬梯是否牢固。防止溺水。
 
第四章交接班制
 
第二十二条 交班规定
(一) 当班负责人提前20分钟组织各值班人员汇总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准备好交接内容。
(二) 交班人主动向接班人介绍系统运行方式、设备状况、生产情况及有关通知。
(三) 有以下情况应拒绝交班并汇报有关领导:
1、发现问题尚未弄清:包括全部交接内容。
(四) 接班人未按时到岗,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应主动留作,并汇报领导,交接内容应包括留作期间的所有情况。
(五) 交班人必须实事求是交清班中全部情况,不得遗漏、隐瞒。
(六) 本班内有条件解决的问题不得遗留交班。
(七) 必须在交接日志上写清以下内容:
1、日期、班次、本班人员出勤情况。
2、生产情况:包括运行方式、主要运行参数的变化(电压电流、温度),本班执行操作票情况。
3、设备情况:包括运行设备的状况,备用设备的可投入情况,设备缺陷登记以及设备检修情况。
4、安全情况:包括本岗位的不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现存的不安全隐患、工作票执行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应清洁完好,对号存放;传达公司、厂下达的工伤或死亡事故等情况。
5、工具情况:工具与台帐应相符、种类齐全、摆放整齐,各种仪表、工具完整无缺损,外借登记等情况。
6、材料情况:包括材料的存储和领取情况,本岗位的材料消耗情况。
7、事故情况:包括故障处理情况,事故的原因,经过以及处理方法和事故的影响范围及设备损坏情况。
8、文明生产情况:包括所承包的卫生区域的清扫完成情况,达到室内外场地清洁。
9、上级指示、指令、通知。
第二十三条接班规定
(一) 按规定上班时间,接班人提前30分钟穿戴好防护用品参加班前会,与会者要认真听取当班负责人布置工作。
(二) 接班人提前15分钟按巡检路线和内容检查设备。同时对工具材料、安全用品、备件、技术操作、安全措施、文明生产、原始记录等情况检查了解清楚。
(三) 检查后到岗位与交班人面对面交接,双方确认无异议,由双方当班负责人在交接班记录上签认。交接不清不准交班人离岗。
(四)接班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如确因设备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处理好,经接班人同意,双方确认后,交班人方可离岗。接班人须积极联系,处理遗留问题。
(五) 接班时由当班负责人组织本岗的检查工作。
(六) 执行“五不接”:
1、交接班记录项目不齐,时间、数据不准不接;
2、发生事故未处理完或未告一段落不接;
3、操作未完成或未告一段落不接;
4、工具、安全用品、台帐、资料不全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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