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火警出动及向火场行车安全
1.1 各中队要严格按照大队战训要求的床位就寝,出火警时按各自规定行动路线行动,以防碰撞事故发生。
1.2 各中队在训练时,特别是登高训练,遇到火警要选择较近路线,不准从训练塔外的滑绳滑下,以免发生事故。
1.3 吃饭,洗澡,上厕所时的火警出动各中队应确定回房间及登车路线。
1.4 应该注意和提醒到场、队人员,不要占据消防车道和消防通道。
1.5 各班人员在火警出动时要按照自己的固定位置登车。
1.6 在向火场行进过程中遇到有桥、洞、水道、跨路电线时应注意其标高,减速通过。
1.7 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减速,观察后方可通过。
1.8 外援救火遇有情况不明道路时,应该停车确认后方可通过。
1.9 不得强行超车,首车行驶时应避免急刹车。
2. 火情侦察安全
2.1 在进入建筑物侦察时不得小于2人,进入地下火场时不得小于3人。
2.2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侦察不允许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2.3 侦察人员必须佩空呼、绳、手电、呼救器、向前行进应前虚后实探步前进。
2.4 要注意建筑物中的电梯进道。
2.5 安全绳必须系在主侦察员的腰上,并同监护人员要有联络信号。
2.6 必须以1:1的比例准备侦察预备队员。
2.7 在侦察中不能因为有水带铺设而不设安全绳。
3.供水安全
3.1 供水线路中的水带接口、分水器口、出水口、不能站人。
3.2 垂直铺设水带时,应在窗外固定最后一节水带接口,在固定分水器后方可出水。
3.3 警戒水带周围预防伤到围观人员。
3.4 水枪射流时要保证二名以上消防员持枪,以防水枪由于压力过高而伤人。
3.5 不允许在墙上等孤立无援的地方射水。
3.6 战斗员在登高射水时必须有固定保护措施。
3.7 电气火灾救援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放干净消火拴中锈水并占据上风方向,采用雾状水、点射等方法以防触电。
3.8 射水时注意不要对射,以免伤人。
3.9 在射水时要实行围中有放的战略方法,不向喷火窗口射水,不向吹顶设备射水。
3.10 两名战斗员把抢时要保证,低个在前,高个在后,以防发生危险撤离时造成伤害。
4. 内攻时的安全
4.1 进入烟雾区必须按照防护标准采取防护措施,必须保证2人以上行动。
4.2 进入房间应首先向上、左、右打水后确认设有危险后方可进入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