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厂时应及时通知收料单位根据送货单检查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是否与采购定单相符,当完全符合后,按公司物资检验制度规定提请收料单位进行质检,暂不入库,存放在待验区。
2、 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由保管员签署、仓库主管复核签署方可有效。办妥后的入库单由保管员、采购员、财务部各存一联记帐。
3、 下列情况应严格把关,不准验收:
(1) 无领导批准采购的。
(2) 与合同订货单计划不符的。
(3) 违反公司规定,采购工作标准,没按规定进货渠道采购的。
(4) 质量不合格的。
4、 物资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便入库,而直接送到现场,保管员要亲自赴现场办理入库和发料手续。
5、 物资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摆放(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6、 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7、 各类物资进仓后,要分类存放,保持仓库的清洁,注意通风、防潮,经常进行质量检查,防止浪费和积压。
8、 保管员发料应按主管部门批准的领料单及计划限额进行发料。
9、 对退货物资由领料单位办理,并做好登记,冲帐手续。
10、 要注意审查各种领料单的合法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1) 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2) 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3) 未验收入库物资;
11、 保管员应建立材料帐,并按规定项目仔细记好帐目。
12、 记帐要认真,帐、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每月5号前填报收支存月份报表,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13、 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爆工作,仓库内严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