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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及维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10日

  V.继电保护装置二次回路接线的变更应由主管工程师批准,必须由专门人员进行改接线,并做好变更记录备查。

  h.运行中的仪表和继电保护装置,每年应校验一次。如保护装置动作不正确或失灵,要及时进行调校,并将结果记人继电保护记录簿。

  6.电力电缆

  a.发现电缆头有漏电,绝缘胶有裂纹时,必须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立即报告值班长或电气负责人。

  b.电缆线路的工作电压,不应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15%。

  c.电力电缆的电缆头分夏秋两季检查接地线是否完好,平时要加强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供电缆的绝缘预防性试验每年不少于一次。

  d.电缆允许的连续最大负荷应按规定标准或做温升试验来确定,电缆芯的允许温度是:电缆额定电压3kV及以下时允许温度为80℃,6kV为65℃,20~3OkV为50℃。

  e.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标桩,每月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在埋有电缆的地面上严禁堆放重物或栽树等。

  f.埋人底下的电缆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i.10kV及以下的电缆不少于0.7m;

  ii.20~35kV的电缆不少于1m。

  g.并列敷设的电缆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据:

  i.10kV及以下高压电力电缆相互间15~20cm,100OV以下的低压电力电缆(包括操作电缆)相互间10~15厘米,高压电缆与低压电缆之间1m;

  ii.电力电缆与通讯电缆相互间距5m;

  ⅲ.1OkV以上的电缆相互间2.5m。

  7.电力电容器

  a.电容器在运行中每班应检查一次,观察是否有漏油鼓肚现象,是否有烧断分保险现象,自动放电装置是否正常,室内温度是否过高等。

  b.发现电容器三相电流有很大的不平衡或运行电压超过额定电压1.1倍时(如制造厂规定有过电压运行标准应按其规定执行),应立即报告主管运行工程师,以便及时处理。

  c.电容器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否则加强通风或与电网断开。

  d.电容器额定电压在100OV以上者,必须用油开关或负荷刀闸进行操作。

  e.任何电压等级的电容器禁止带负荷合闸,电容器切断电源后需经3min方能重新合闸,以保证安全。

  f.电容器与电源断开后,虽经放电电阻自动放电,但在接触电容器导电部分时,仍应将各个电容器单独放电。

  g.单独保护电容器的保险丝容量不得大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倍。

  h.巡视电容器所发现的故障及其原因等,应记入运行记录簿内。

  8.防雷及接地装置

  a.避雷针、避雷器、接地装置必须按设计规程安装、施工、投运,禁止接近避雷设施。雷雨后,应对避雷器及有关设施进行检查。

  b.如发现防雷及接地装置有损坏或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运行工程师,同时记入运行记录簿内。

  c.设备每次检修后应检查接地线是否牢固可靠,损坏的避雷设施及时更换,不合格的接地装置必须及时修复。

  d.每年至少测量1次接地电阻,其接地电阻最大值不得超过下列数值:接地网及保护接地接地电阻4Ω,避雷针20Ω。

  e.防雷设备应按规定的日期投入或退出运行。

  9.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a.蓄电池的正常运行

  i.凡有浮充电设备的蓄电池在正常情况下,均需采用浮充的方式运行。浮充电流应等于直流网路负载电流与蓄电池组补充电流的和。

  ⅱ.直流系统母线电压应保持±5%额定电压范围以内。

  iii.每个蓄电池电压在浮充状态下,应保持在2.1~2.2V范围,放电终了的极限电压不低于1.8V。

  iv.蓄电池电解液温度应保持在15~40℃范围内,最低为10℃。

  V.蓄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为1.215土0.005。蓄电池电解液在充电状态下的相对密度,15℃时应为1.215,温度每升高或降低1℃,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减少或增加0.0007。

  vi.蓄电池的极板应浸于电解液中,当极板露出电解液面的距离为10cm及以上时,应按下列情况补充电解液:

  •若电解液在15℃时,相对密度大于1.215时,则应补加蒸馏水;

  •在15℃,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小于1.215时,则应补加电解液,不得在放电或充电终期加注电解液,而应在充电前加注。

  vii.电解液应每年进行一次技术化验,不合格者应作技术处理。

  viii.经常保持蓄电池的清洁,经常检查蓄电池的进出气孔,保证畅通,室内通风良好。

  b.蓄电池的充放电

  i.蓄电池每年进行一次全容量放电,按10h放电率进行。每只蓄电池电压低于1.8V时应停止放电。

  ii.在放电期间,每小时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的相对密度、温度和电流等,并计算蓄电池组放出的电量。

  iii.蓄电池在定期放电完了,停止lh后,立即进行充电。充电开始应用蓄电池经常充电的第一阶段充电电流,当蓄电池有明显气泡出现1h后,应改用第二阶段充电电流,直至充电结束。

  ⅳ.具备下列条件则认为蓄电池已经充足电,可停止充电:

  •正负极板已强烈冒出气泡;

  •蓄电池电压上升至2.5~2.7V,在此范围内2~3h不变;

  •电解液的相对密度2~3h不变,并达到规定数值。

  v.蓄电池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但在发生下列情况时,也必须进行均衡充电:

  •蓄电池在完全放电以后,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及时充电,停放时间1~2天及以上;

  •蓄电池停放一个月以上未使用;

  •蓄电池放电电压在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值以下;

  •长期放电电流过大。

  ⅵ.个别蓄电池有下列情况时,应对其进行充电:

  •电池电压降低、电解液相对密度减小;

  •电解液有不纯物落入;

  •将极板取出检查,或抽出电池内的沉淀物以后。

  vii.蓄电池组除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外,还应对调整电池每月进行一次充电,以防调整电池极板硫酸化。

  c.蓄电池的故障及处理

  i.极板间短路:

  •故障特征:充电时电压始终不升高,有时为零值;充电时电解液温度特别高,上升快;充电时电解液的相对密度不能上升或几乎无变化;放电时很快就降至极限电压以下。

  •发生原因:杂物落入电池内;阳极板弯曲与阴极板接触;极板的脱落物在容器底部堆积过多;铅条脱落。

  •处理方法:必要时拆开,并更换弯曲严重的极板或将弯曲的极板设法压平;清除造成短路的沉淀物;去除铅瘤及其他异物。

  ⅱ.极板硫酸化

  •现象:正常负荷放电时,极板上有效物质都逐渐变成微小结晶的硫酸铅,如能及时充电,完全可以还原成原来物质;蓄电池的内部自放电,或因硫酸过浓而产生硫酸铅结晶,及时充电可还原;粗粒硫酸铅,由于放电后未及时加以充电,电解液浓度太高,相对密度太大,或长期处于充电不足状态下,使硫酸铅往往难以还原,结果有效物质充满硫酸铅,很容易造成有效物质脱落或极板弯曲。

  •处理办法:用均衡充电法。极板硫酸化程度较严重者,可在电解液内适当地增填蒸馏水,使液面较规定为高,然后用55A电流进行充电,待开始冒出气泡,停充半个小时,再将充电电流减少1/2继续充电,如此重复进行直至恢复正常为止。

  iii.蓄电池有效物质脱落

  •故障特征:电解液内发生充电沉淀时,有褐色物质自下部上升;电池容量减少。

  •发生原因:极板质量不好;充电时电解液温度过高,极板有效物质因膨胀降低附着力而脱落;充放电过于频繁或过充电、过放电;电解液过浓或质量不好,有杂质,使极板生盐或产生局部作用;内部短路。

  •处理办法:沉淀物少量可以清除;沉淀物过多,须另换新极板。

  iv.电解液弄脏

  •故障特征:充电时各个电池电压较低,但整个充电过程中,都均匀上升;自放电情况严重,充电后在搁置时间电压降落过快,产生局部作用;电解液颜色及气味不正常,并有浑浊及沉淀;充电时电压低,并在液面上产生泡沫。

  •处理办法:彻底清洗内部,并更换新电解液。

  V.安全操作

  •一切有关的硫酸作业,都要两人进行。在充注、调配电解液时,应戴保护眼镜、胶皮手套,穿胶皮靴,围胶皮围裙,并准备一定数量的25%苏打水,以备硫酸溅在脸上、手上或衣服上时马上洗涤。

  •在配制硫酸溶液时,要将硫酸缓慢注入水中,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充电前应开启通风机。在充电时,要经常检查。充电完还应抽风一段时间。连续浮充电方式运行时,发现蓄电池由于过充电而沸腾,要开启通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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