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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供电安全工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10日
为了明确沈阳地铁高压供电运行和检修工作的要求,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确保高压供电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高压供电安全工作的一般准则,对运行和检修作业制度、高压设备停电作业、电力电缆作业及GIS作业、试验和测量及其它相关作业等进行规范。
本规程适用于运营中地铁供电系统的高压供电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相关人员需进入高压供电设备区域作业时也要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3 引用性文件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4 基本概念
1)高压设备:对地电压为250V及以上。
2)低压设备:对地电压为250V以下。
3)布点值班人员:指主变电所及部分变电所设的值守人员。
4) 巡检人员:指定时对无人值班的变电所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的工作人员。
5)工作许可人:变电所进行作业中,根据电调命令办理相应的安全措施,准许(注销)在该设备上工作的人员。
6)电力调度:地铁供电系统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员。负责整个地铁供电系统的监控,是具备遥控条件的供电设备的操作执行者(以下简称电调)。
7)工作领导人:进行清扫、检修等作业的负责人。
8)相关人员:沈阳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内部及外部需进入变电所进行检查、工作、学习的人员。
5 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规程
5.1 总则
5.1.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本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要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切实贯彻执行本规程的各项规定,确保人身、行车和设备的安全。
5.1.2 对严格遵守本规程和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规程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5.2 职责
5.2.1 安技管理中心负责督促分公司范围内与供电相关的部门学习和熟悉本规程,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本规程,不断完善本规程。
5.2.2 综合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分公司范围内与供电相关的部门学习本规程。
5.2.3 机电设备中心负责督促本部门范围内与供电相关的部门学习和熟悉本规程,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本规程。
5.3 一般规定
5.3.1 变电所的所有电气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之后,上述设备的一切作业,必须按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
5.3.2 对从事供电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考试并合格。此外,对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并合格。
1)开始参加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2)当职务或工作岗位变更的人员;
3)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的人员。
5.3.3新参加电力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外单位支援、学习人员参加工作时,应由工作领导人介绍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5.3.4 变电所的布点值班人员(巡检人员)及检修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从事变电所运行和检修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5.3.5 雷电时禁止在室外设备以及与其有电气连接的室内设备上作业。
5.3.6 凡距地面2米以上的作业均视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在有防护栏杆的操作平台上作业可以不系安全带,在特殊情况下无可靠的安全措施,身体离开操作平台防护栏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其他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安全带的试验标准见附录A,作业时要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部件和材料等,不得抛掷传递。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5.3.7 作业使用的梯子要结实、轻便、稳固并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并合格。
1)当用梯子作业时,梯子放置位置要使梯子各部份与带电部份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且有专人扶梯,登梯前作业人员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牢靠,梯脚要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能有1人作业。
2)使用人字梯时,必须有限制开度的拉链。
5.3.8 在所有供电设备附近搬动梯子、长大工具、材料、部件时,要时刻注意与带电设备部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防止碰伤GIS等设备外壳。
5.3.9 使用携带型火种或喷灯时,需征得分公司相关部门或部门安全质量工程师同意,且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并不得在带电导线、设备以及充油设备附近点火。作业时,其火焰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
1)电压为1500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
2)电压为1500V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
5.3.10 每个高压分间及每个控制间隔的锁均应有两把钥匙,由布点值班人员(巡检人员)保管一把,交接班时移交下一班,另一把放在车控室内固定的地点。
1)当布点值班人员(巡检人员)需要进入高压分间或打开高压柜巡视或检修时,可将其钥匙使用,巡视结束和相关作业完毕后,布点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回钥匙并登记。即使紧急情况车站布点值班人员使用存放于车控室的钥匙进入变电所也要遵守有关规定。
2)除上述情况外高压分间及高压柜的钥匙不得交给其它人员保管或使用。
5.3.11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柜(盘)上进行作业时,应将有作业的设备,与其他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5.3.12 值班电调下达的倒闸和作业命令,除遇有危及人身、行车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外,均必须有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没有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的命令无效。倒闸操作命令记录格式见附录B。
5.3.13 电调管辖的设备的倒闸作业以及退出或投入自动装置和继电保护,除5.3.15条规定的情况外,均必须有电调命令方可操作。   
5.3.14 停电的甚至是事故停电的电气设备,在未断开有关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并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进入相关的设备区,且不得触摸该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5.3.15 在设备因事故停电时,若已派出人员到现场查巡,在未与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前,无论何种理由,都不得对停电设备重新送电。
5.3.16 变电所发生高压接地故障时,在切断电源之前,任何人与接地点的距离:室内不得小于4米,室外不得小于8米。特殊情况下,确需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作业人员要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要戴绝缘手套。
5.3.17 当作业人员进入电容器室(柜)内或在电容器上工作时,要将电容器逐个放电,并接地和做好其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5.3.18 变电所除系统性的消防设施外,还必须配备移动式紧急消防设施。变电所必须画出紧急逃生路线。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将该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5.3.19 在变电所内作业时,带电部分严禁用棉纱、人造纤维、汽油、酒精等易燃物擦拭,以防起火。
5.4 运行
5.4.1 值班(设布点值班和无人值班定期巡检两种)
5.4.1.1 布点值班的变电所至少为1名值班员。
5.4.1.2 当布点值班人员参加检修工作时,须听从作业组工作领导人的指挥。
5.4.2  巡视
5.4.2.1 除允许有权单独巡视的人员可1人巡视外,其他均须由不少于2人同时进行变电所的巡视。
5.4.2.2 当一人单独巡视时,禁止打开高压设备室(柜)的防护栏或进入高压柜内。如要打开变压器室的防护栅时,要注意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4.3 倒闸 
5.4.3.1 由电调管辖的设备,倒闸由电调发布命令,布点值班人员(巡检人员、工作许可人)受令复诵,电调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每个倒闸命令发令人和受令人双方均要填写倒闸作业命令记录并录音,格式见附录C。
1)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发令前应互报姓名。
2)电调对1个变电所1次只能下达1个倒闸作业命令,对不需要电调下令倒闸的开关,倒闸完毕后要将倒闸时间,原因和操作人的姓名记入值班日志或有关记录中。
5.4.3.2 所有倒闸作业均必须有2人同时进行。值班人员(巡检人员、工作许可人)操作,检修负责人(值班人员)监护。
1)布点值班员(巡检人员、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倒闸命令后,先在模拟图上进行模拟操作后再进行倒闸,用手动操作时,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穿绝缘靴,同时操作人还要戴绝缘手套。
2)隔离开关的倒闸操作要准确迅速,一次开闭到底,中途不得停留和发生冲击。
5.4.3.3 倒闸作业完成后,值班人员(巡检人员、工作许可人)要立即向电调报告。
5.4.3.4 倒闸作业要按操作卡片或由电调写好操作步骤后进行。事故紧急情况的操作可由电调直接下令执行,且不需写操作步骤,但事后要详细记录。
5.4.3.5 编写操作卡片要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停电时的操作程序:先断开负荷侧后断开电源侧,先断开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程序相反。
2)利用35kv三位隔离开关接地时,先断开主刀闸后再闭合接地刀闸。合闸时,先分接地刀闸后再合主刀闸。
3)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为防止误操作,所有投运的闭锁装置未经电调同意,不得退出或解锁。
5.4.3.6 可用隔离开关进行下列操作:
1)投切电压互感器;
2)投切空载母线。
5.4.3.7 带电更换低压熔断器时,操作人要戴防护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要使用绝缘柄钳或戴绝缘手套。
5.4.3.8 35kV的断路器,禁止用机械按钮合闸送电。对所有断路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机械按钮合闸送电或分闸停电。特殊情况下,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同时站在断路器的侧边,方可允许用机械按钮合闸送电或分闸停电。
5.4.3.9 对由电调管辖的设备,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布点值班人员(巡检人员)可先行断开有关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再报告电调,但再合闸时,必须有电调的命令。
5.5 检修作业制度
5.5.1 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
5.5.1.1 高压设备的停电作业——在停电的高压设备上进行的作业及在低压设备和二次回路上的照明回路、消防等设备上进行的需要高压设备停电的作业。
5.5.1.2 高压设备不停电作业——当作业人员与高压设备的带电部分之间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和附近进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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