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二、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三、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四、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置3一5秒钟后提尺。
五、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六、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本条二至五款程序测量。
七、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原始记录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