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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区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10日

1. 严禁烟火,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油库油室。
2. 严禁在油库、油室内进行明火作业,确因生产需要动火时,应由生产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共同制定动火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办理动火证。
3. 油库、油室照明必须是防爆装置,岗位人员要经常对电器设备及路线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 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液体擦洗油库、油室的设备、
5. 上下楼时,应站稳扶好,防止摔伤。
6. 未经允许,非岗位人员不许进入油库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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