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岗前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严格遵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
2.投料前要认真检查、复核所配制物品的名称、数量,确认无误后方可按工艺要求进行。
3.开启桶盖时,脸部应侧开并应使用铜制扳手,严禁使用铁器等物品敲打或相互撞击,防止产生火花。
4.用真空抽料时应缓慢进行,其抽料金属软管应插入容器底部,控制流速防止产生静电。
5.用秤计量时,应事先做好准备工作,活动轮底部应垫好胶垫并稳固,防止产生静电。
6.向罐内投料前应开启排风,投料时应均匀投入,严禁一次性全部投入,防止罐内料液溅出和包装物掉入罐内。
7.投完料后,严禁在投料口处用力抖动塑料包装物,防止静电起火。
8.罐内如发现有其它异物时,应用专用工具捞取,严禁将头部及上体伸入罐体内,防止坠入和中毒等事故发生。
9.投料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好工作现场,废弃包装物、空桶等及时放到室外指定地点,防止二次污染。
10.每周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及通风设施情况检查一次,对损坏或失效的应及时更换,防止发生中毒。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起草,总经理批准签发。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解释。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