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攀枝花市海峰鑫化工有限公司煤气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攀枝花市海峰鑫化工有限公司煤气站岗位生产、运行及检修作业。
2. 工作内容及要求
2.1 一般规定
2.1.1严格按规定穿戴好本岗位配备的劳保防护用品上岗,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2.1.2严禁洒后上岗,严禁在煤气站范围内吸烟;
2.1.3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1.4煤气司炉工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市安检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1.5煤气站内严禁烟火,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经公司批准的以及外来人员进入煤气站需进行登记,并派专人监护。
2.2 操作要求及检修作业
2.2.1操作人员应熟悉煤气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规程, 熟知有毒气体、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能独立操作;
2.2.2确保煤气输送设备及管路必须在正压状态下运行,整个煤气管路各部压力、温度、流量等指标均应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在超温、超压的状态下运行;
2.2.3 煤气管路上各处水封必须按规定控制好水位,保持溢流状态;所属设备、安全装置、仪表指示、控制阀门等按规定定时检查,确保灵敏、安全可靠;水夹套汽包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指示正确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汇报处理;
2.2.4 空气鼓风机、煤气加压机、循环水泵均不得带负荷启动,启动前,必须用手盘车;循环水系统严格控制补水,不得造成循环水池满水或缺水;
2.2.5输渣系统启动与停车必须发出联络讯号。输渣皮带运行时,不得从上面跨越或从下面钻过,运行时严禁清理皮带和滚筒上的积灰;
2.2.6每台煤气炉的煤气并入网络前,化验 O2含量,当含O2量大于0.6%时,禁止并入网络;
2.2.7探火时首先开启轴流风机后,将探火孔汽封阀门逐步开至全开状态,防止煤气外泄或烫伤、烧伤;探火时需两人操作,以防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2.2.8 煤气炉热备期间,禁止加煤、禁止除渣、禁止打开探火孔;热备转运行前,先开起炉底饱和蒸汽吹扫10分钟,防止煤气倒流;
2.2.9煤气炉水夹套汽包压力控制在0.25MPa以下;汽包正常水位控制在水位计1/3-2/3范围内,严禁汽包干水;每班定期对水位表冲洗一次和对水夹套底部进行排污一次;每周对汽包安全阀进行手动排汽一次,并作好记录;
2.2.10定时对煤气炉主机、辅机、仪器、仪表、阀门、管道、进行全面认真的巡检,巡检时随身携带便携式CO检测仪,煤气炉及辅机设备、管道不得有煤气泄漏;
2.2.11煤气站内使用的照明灯,应采用密闭防爆型;检修时使用12v低压行灯或手电,并做好安全警示、指示牌等标记;
2.2.12煤气站内工作场所,不得堆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抽烟,严禁用明火照明;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挥发的液体燃料来点煤气发生炉;
2.2.13吊煤电动葫芦起吊钢丝绳完好,起停可靠,吊煤时确认下部无人时方可起吊,吊完煤后立即关闭吊装孔护栏;各运转设备的防护罩完好;严禁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拭;
2.2.14严禁带煤气更换设备部件,严禁用铁器敲打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等;
2.2.1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在煤气站区域睡觉,冬天严禁在煤气炉上取暧,煤气站配置的CO监测设备(壁挂式、便携式)必须随时开启完好在位,并效验合格;
2.2.16严格执行煤气站交接班制度,填写好运行记录;
2.2.17严禁在煤气区域内动火,如检修须动火作业,需经公司安环部批准,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指定专人监护;在有真对性做好一切防爆、防火、抢救措施等准备工作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前应先检查作业部位有无煤气泄漏;CO浓度超过30mg/m3(24PPm)时,不准进行动火作业;
2.2.18进入煤气炉内以及密闭的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内检修,需经公司安环部批准,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指定专人监护;在进入煤气炉内以及密闭的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前,先进行蒸汽置换,CO浓度不超过30mg/m3(24PPm), 并配戴好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以及随身携带便携式CO检测仪;检修完后,认真清理工器具,在关闭人孔前,应由班长检查确认里面无人;
2.2.19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搭好梯子平台,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绳;检修时要在显目处悬挂警告牌,以防他人误操作;
2.2.20煤气浓度与连续作业时间:30mg/m3(24PPm)8小时人员无反映;50mg/m3(40PPm) 2小时人员无明显反映;100mg/m3(80PPm) 1小时人员头痛恶心,连续作业时间不超过30分钟;200mg/m3(160PPm) 30分钟人员头痛恶心,连续作业时间不超过20分钟;大于250mg/m3(200PPm)
人员立即撤离;500mg/m3(400PPm)15分钟人员产生中毒,1000mg/m3(800PPm)1-2分钟中毒死亡。
3 检查与考核
3.1 检查:班长负责所属岗位的安全操作检查;工段长、技术员和车间领导负责每天的安全、操作检查;生产部、安环部负责每天对车间的检查;
3.2考核
违反操作规程者, 按《攀枝花市海峰鑫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理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