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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分析、制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1日

1.所有化验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穿戴好劳保用品。
2.班中经常检查各种仪器和煤气加热器安全状态,确保无泄漏、无缺陷。无人在室内时,禁止使用煤气灯。
3.严格遵守危险药品管理制度,做到专人保管,专人负责。所用试剂药瓶要有标签,注明试剂名称及浓度。
4.挥发性强、易燃、易爆物质蒸馏前,应先检查器具是否完好可靠,场所是否通风透气,确认无误时方可进行操作,以防发生事故。
5.有毒、有害样品的分析、配制,应通风透气防止中毒。
6.硫酸配制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内进行,防止溅出烧伤。
7.严禁用鼻子直接对着样品进行鉴别,严禁用苯类物质洗手。
8.有毒有害试剂及化验废液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防止造成污染。
9.设备、仪器的使用先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擅自使用。
10.气相色谱仪,专人操作、管理、保养,色谱室严禁烟火。
11.进入各生产单位取样时,按该单位“岗位安全规章”办事,取得各单位的配合,确保取样过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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