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化丙烯、丙烷的化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进行各项目分析。
2.严格按照国标规定的充装系数计算,检斤。
3.瓶装气体除分析各项指标以外,还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控制。
产品批量(瓶) ≤50 51-100 101-500 >500
抽样瓶数 2 3 5 10
|
原料分析——空瓶底气检验——满瓶检验。
4.以上工作必须有相应记录,备案。
5.产品必须比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6.产品质量测定:
利用气相色谱法进行测定。
使用仪器:气相色谱仪。
检验规则:瓶装产品按规定数量抽检,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从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验,若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则该批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