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油泵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3日

 1油泵站区严禁烟火,不得带人火种,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并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油罐区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2在供油时,必须随时观察油压表,把油压稳定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供油管道及阀门要有明显的标记并涂以醒目标志。

  3操作工在操作时,不准睡觉,要经常检查室内外的供油、防火情况,有异常征兆时,应及时报告。

  4修理油管、阀门必须动用气、电焊时,必须将油管和回油管用蒸汽吹扫干净,关闭总阀门及与罐体相连接有关管道的送油和回油阀门。在管道与油罐接口处打上盲板。施工时要事先办理动火证,派人监督,确保安全。

  5各部电线、电气开关必须经常检查,防止短路、混线等事故的发生。检查防爆设施是否完好。

  6油罐设置要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

  7交接班时,须经双方对设备、仪表、控制阀逐项检验,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检修。不准带病运行。

  8发现火情,必须切断油路,停止供油,并立即报告,同时要向外面来协助灭火的人员指明要害部位,共同进行扑救,扑救时不准用水。

  9卸油时流到油罐、油泵房附近地面的油类,必须及时清除或盖以原砂,不准盖新炉灰。罐内油渣必须定期清除,并应时常检查下水情况,不准含有油质。

  10接触油罐的所有人员,不准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油罐顶盖的腐蚀情况要定期检查,油罐金属部分及油管道每年需要刷一次油漆。并应重视静电消除。

  11油罐内的存油要定期进行脱水工作,吸油用的齿轮不得空转,发现有空转现象时应立即停车。

  12化工企业内不经允许不能用专用油泵输送其他易燃易爆、氧化性、毒害性化工产品,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