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储罐区的运行管理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每班不能少于两人,且在2h内都应有人值班。
②不得同时向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储罐进液,一般也不允许两台储罐同时出液。
③每小时至少对罐区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校对液面高度,核对压力表指示值,检查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检查设备和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等,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④发现液面计或压力表失灵,安全阀铅封损坏等异常情况,均应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不得进行进液或出液作业。
⑤发现罐体有裂纹漏气,应立即采取倒罐措施。
⑥在储罐进液或出液作业时,运行人员必须在现场监视。若发现液位超过最高允许警戒标记,应及时查明原因后予以排除。
⑦罐区内的液相管、气相管、热力管、排污管、水管、空气管等,应按规定涂成不同颜色以示区别;在各种阀门上应统一编号挂牌,以防误操作。
⑧对罐区的避雷设施,每年都要进行全面检查。遇雷雨天气,不应到储罐的顶部和底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