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市电引入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02日

一、作业人员及工器具要求。
        1.1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2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有合格的作业证(电工证、高空野外作业证),无证人员不得参与电气的操作。
        1.3 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合格的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打赤脚。
        1.4 使用的安全用具必须合格。工器具必须有合格的校验证明。
        勘察、复测线路路由时,应对沿线地理、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将线路路由上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及其他线路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熟悉沿线环境,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在施工前向作业人员做详细交底。
        1.5 在路由复测时,不得抛掷标杆;移动标旗或指挥旗时,遇到行驶中的火车和船只等,应将标旗或指挥旗平放或收起。
        1. 6 在河流、池塘、沟槽、深沟、陡坡、道路附近及转弯等地段布放吊线、电缆时,应有专人指挥和专人控制,严防线缆张力兜拉人员、车辆或造成线缆损伤。
        二、坑洞开挖。
        2.1 挖坑前,应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做好防护措施。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并加强监护。
        2.2 挖坑时,应及时清除坑口附近浮土、石块,坑边禁止外人逗留。在超过1.5m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向坑外抛掷土石应防止土石回落坑内,并做好临边防护措施。作业人员不准在坑内休息。
        2.3 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不准站在挡板、撑木上传递土石或放置传土工具。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2.4 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坑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2.0m的坑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戴防毒面具、向坑中送风和持续检测等。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坑人员,防止煤气、沼气等有毒气体中毒。
        2.5 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开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遮栏,加挂警告标示牌,夜间挂红灯。
        2.6 塔脚检查,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塔脚同时挖坑。
        2.7 进行石坑、冻土坑打眼或打桩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打锤人不准戴手套。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8 变压器台架的木杆打帮桩时,相邻两杆不准同时挖坑。承力杆打帮桩挖坑时,应采取防止倒杆的措施。使用铁钎时,注意上方导线。
        三、杆塔上作业。
        3.1 攀登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禁止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登杆。
        3.2 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禁止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攀登有覆冰、积雪的杆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
        3.3 作业人员攀登杆塔、杆塔上转位及杆塔上作业时,手扶的构件应牢固,不准失去安全保护,并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
        3.4 在杆塔上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当后保护绳超过3.0m时,应使用缓冲器。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后备保护绳不准对接使用。
        3.5 杆塔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禁止上下抛掷。在杆塔上作业,工作点下方应按坠落半径设围栏或其它保护措施。杆塔上下无法避免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做好防落物伤人的措施,作业时要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3.6 在杆塔上水平使用梯子时,应使用特制的专用梯子。工作前应将梯子两端与固定物可靠连接,一般应由一人在梯子上工作。
        8.3.7 在相分裂导线上工作时,安全带、绳应挂在同一根子导线上,后备保护绳应挂在整组相导线上。
        四、杆塔施工。
        4.1 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要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立、撤杆时,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并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4.2 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禁止过载使用。
        4.3 立、撤杆塔过程中基坑内禁止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处于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以外。
        4.4 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倾斜、滚动的措施,如采用拉绳和叉杆控制等。
        4.5 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8.0m以下的拔稍杆,不准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
        4.6 利用已有杆塔立、撤杆,应先检查杆塔根部及拉线和杆塔的强度,必要时增设临时拉线或其他补强措施。
        4.7 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套应挂在电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吊重和吊车位置应选择适当,吊钩口应封好。并应有防止吊车下沉、倾斜的措施。起、落时应注意周围环境。撤杆时,应先检查有无卡盘或障碍物并试拔。
        4.8 使用抱杆立、撤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下部应固定牢固,抱杆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临时拉线应均匀调节并由有经验的人员控制。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准左右倾斜。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牢固的物体上。
        4.9 整体立、撤杆塔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各受力、连接部位全部合格方可起吊。立、撤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禁止有人。杆顶起立离地约0.8m时,应对杆塔进行一次冲击试验,对各受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杆塔起立7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线;起立至80°时,停止牵引,用临时拉线调整杆塔。
        4.10 牵引时,不准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准超过两根,临时拉线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
        4.11 杆塔分段吊装时,上下段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进行吊装工作。分段分片吊装时,应将各主要受力材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施工。
        4.12 杆塔分解组立时,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前,不准在吊件上作业。提升抱杆时应逐节提升,禁止提升过高。单面吊装时,抱杆倾斜不宜超过15°;双面吊装时,抱杆两侧的荷重、提升速度及摇臂的变幅角度应基本一致。
        4.13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立撤杆工作,杆塔、拉线与临时拉线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表7.4.13所列安全距离,且有防止立、撤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接近带电导线的措施。
        表7.4.13 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10 35~63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1.5 3.0 4.0 5.0 6.0 7.0 8.5 
        4.14 已经立起的杆塔,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及叉杆。回填土块直径应不大于30.0mm,回填应按规定分层夯实。基础未完全夯实牢固和拉线杆塔在拉线未制作完成前,禁止攀登。
        杆塔施工中不宜用临时拉线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采取加固措施。
        4.15 检修杆塔不准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作好补强措施。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或迈步、转向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杆塔上有人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
        五、 放线、紧线与撤线。
        5.1 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工作前应检查放线、紧线与撤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5.2 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施工指挥者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封航、封路、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