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村官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张某没有任何资质手续的情况下,将一住宅楼工程承包给了张某,并在发生1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后隐瞒不报。近日,这4名责任人被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
2010年4月,时任太原市万柏林区彭村村委会村主任梁某多次主持召开村两委会,决定将村里的一栋二层楼拆掉盖一栋7层的住宅楼,把房子卖掉解决村里资金紧张的问题,会上该村委员王某、刘某均表示同意。因办理盖楼所需的证件比较麻烦,时间拖得太长,不能及时解决资金紧张问题。为此,在只有村里的《建设用地土地证》的情况下,梁某将工程承包给了没有任何资质手续的张某。2011年3月21日,一名施工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从4楼摔下当场死亡。面对如此重大责任事故,梁某、王某、刘某3人均未将此事上报上级机关。承包人张某也未将事故上报政府相关部门,而是与死者家属私下达成协议,赔偿死者家属25万元。
2011年10月15日,犯罪嫌疑人梁某、张某、王某、刘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一案,由太原市万柏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移交至公安万柏林分局。该局经过审查,于当日立案进行侦查,4名犯罪嫌疑人也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