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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21日

        7.3 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7.4 在保温材料、密目网、防水材料、塑料膜壳等易燃物品附近实施电焊或其他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前必须履行动火审批程序,经监护和主管人员确认同意,消防设施到位后,方可施工;作业期间,应对动或影响范围内的易燃物品进行严格监护;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确认无遗留明火等隐患后方可离开。
        8、公示标牌
         8.1 施工现场大门口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参见单位人员信息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及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公示标牌。
        8.2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两侧,应按按照《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工程管理信息公示标牌的通知》(济建质安字〔2011〕7号)的要求设置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挂图等标牌。
         8.3 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及每日危险作业公示牌。
         8.4 施工项目部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9、生活设施
        9.1生活区食堂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9.1.1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及有毒有害场所的间距必须大于15m,并应设置在上述场所的上风侧(地区主导风向);
        9.1.2 食堂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颁发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的身体健康证;
        9.1.3 食堂使用的煤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不能与其他物品混放,且存放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9.1.4 食堂应设专人进行管理和消毒,门扇下方设防鼠挡板,操作间设清洗池、消毒池、隔油池、排风、防蚊蝇等设施,储藏间应配有冰柜等冷藏设施,防止食物变质。
        9.2 生活区厕所及淋浴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9.2.1 厕所大便器(槽)和小便器(槽)的设置数量应满足现场人员的实际需求,其卫生应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理保洁,高层建筑或作业面积大的场地应根据情况设置临时性厕所。
        9.2.2 必须设置淋浴室,且男、女淋浴室必须分开设置,室内淋浴设施数量与现场作业人员数量的比例应大于1∶20。
        9.3 生活区饮水锅炉必须指派专人进行管理,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饮水。
        9.4 施工项目部应针对生活区垃圾建立卫生责任制,使用合理、密封的容器,指定专人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
        9.5 现场宜设置工作人员探亲房、夫妻房。
        10、机械设备管理
        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废油和废弃物泄漏造成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11、施工时遇地下管网及文物的处理措施
        11.1地下管网是施工时最易遇到的最大障碍,一旦遇到地下管网,严禁野蛮施工,立即汇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不得继续施工。待弄清管网来历解决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
        11.2不了避免施工时遇到过多的地下管网或文物,项目部在施工前将进行细致的调查,并通过有关部门收集资料,尽可能搞清楚施工场地的情况。
        12、综合治理
        12.1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制定治安防范措施,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严禁在现场打架斗殴及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12.2 生活区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并配备电视机、书刊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现场宜开办农民工夜校。
        12.3 施工项目部应按照《关于建立建筑业农民工健康档案的通知》(济建发〔2010〕20号)的要求,定期为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12.4 夏季高温酷暑期间,施工项目部应做好一线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并合理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高温期间室外露天作业时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2.4.1 凡气温达到30度以上的天气,各工地从中午12点到下午2点30分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12.4.2 凡气温达到35度以上的天气,各工地从中午11点到下午3点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12.4.3 凡气温达到37度9(含)以上的天气,各工地从中午10点到下午4点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12.5 冬季低温寒冷期间,施工项目部应做好一线作业人员的防寒保暖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防寒保暖及防冻防滑用品,并应根据温度变化,合理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时间,夜间及暴雪、大风、强降温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12.6 现场应配备保健药箱、担架、氧气袋、止血带等齐全、适用、可靠的急救设施。并当设置经培训的急救人员,对触电、中毒、高处坠落等意外伤害人员能进行急救。
        12.7 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及光污染扰民。
        12.8 中高考及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应严格执行市政府发布的对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要求。
        四、外部关系协调、防止施工扰民及民扰措施
        1、外部关系的协调
        在施工队伍进场前,主动与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助下取得交通、环保部门和街道办处、派出所等单位的支持,做好工程周围群众的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秩序,共同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2、防止施工扰民的处理措施
        ⑴项目部设置群众接待室,负责扰民和民扰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接待和解决周边群众的投诉并于3日之内给予答复。接待室设专人值班,负责随时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有关方面对本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改正,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⑵为实现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小化,本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配置粉尘、噪声等测试机具,对场界噪声、现场扬尘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包括污水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测试,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对环保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⑶项目部认真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市民文明公约以及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规定,维护市民的利益,与当地群众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尽力减少工程施工给当地群众带来的不便;使当地群众积极支持工程建设,共同维护正常秩序。
        3、防止扰民的处理措施
        ⑴现场建立保卫制及严格的出入制度,加强对外来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不得任何单位和个人妨碍施工正常进行。车辆出入有出入审批制度,人员进出现场持出入证。
        ⑵不允许任何单位在交通道路上设置障碍,除非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⑶严禁各类人员向施工现场投掷各种物品或者殴打施工人员、破坏生产设备及其它公物。
        五、扬尘治理及环保措施
        (一)扬尘治理施工措施
        本工程紧临济南市主要交通大通道经十路南侧,针对这一特点,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扬尘污染自然成为文明施工的一个重要部分。
        1、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保洁(由蒙堆珠负责,每日派专人进行定时清扫)
        ⑴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⑵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⑶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的运输以及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进门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洗车,入进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⑷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⑸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2、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3、施工阶段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建筑主体及装饰装修的施工,从底层外围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封闭,高度高于施工作业面1.2m以上。
        4、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毯、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防止有毒烟尘牙口恶臭气体产生。
        5、遇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6、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7、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
        (二)垃圾清运措施
        为防止道路遗(撒)洒、渣土乱倒(卸)及建筑工地扬尘垃圾、渣土清运采取如下措施:
        1、实行准运证制度。即:凡从事垃圾、渣土运输的车辆,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按济南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准运证
        2、垃圾、渣土消纳办理消纳证。   
        3、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4、建筑物内的垃圾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足够尺寸的封闭式垃圾箱,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5、所有垃圾在当天清除出现场,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6、现场设8人专门清洁卫生小组,对现场内及现场外周围道路进行不间断清扫保证其卫生清洁。
        (三)环保施工措施   
        1、防止噪音污染
        ⑴施工现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强噪声设备,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⑵材料运输汽车来往频繁,派专人指挥,不鸣笛;垂直运输设备专人联系,严禁在门架上以敲打金属形式通知操作人员;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特别是钢管、钢模,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
        ⑶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以减少噪声污染。
        ⑷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动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动钢筋和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⑸一般情况下,在每天晚22时至次日早7时,严格控制噪声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并公布连续施工的时间,向工程周围的厂区做好解释工作。
        ⑹严格控制人为噪声,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⑺根据环保噪音标准(分贝)日夜要求不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
        ⑻塔吊指挥尽可能配套使用对讲机来降低起重工的吹哨声带来的噪音污染。
        ⑼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
        ⑽施工现场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得超过国家和省市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2、防止水污染措施
        ⑴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需经二次沉淀后排入或循环使用(可用于洒水降尘等)。   
        ⑵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排进雨水管网。
        ⑶卫生间旁设化粪池和二级沉淀,并定期请环卫部门进行粪便抽排。
        ⑷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污水管网,严防施工污水直接进入污水管网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⑸严禁将有害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⑹装饰装修施工时,现场设置油漆、油料库,库房作防渗漏的特殊处理,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限制光污染措施
        ⑴探照灯尽量选择既能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
        ⑵只照射施工区而不影响周围。
        六、生活区环境措施
        1、生活区域内由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保持现场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积水,车辆不带泥砂进出。
        2、所有人员每天上班前要把自己宿舍内卫生搞好,保持室内清洁,门窗明亮,地面干净,被褥卫生、整齐,不准留宿务工人员的家属和其他人。
        3、生活区食堂周围不随意泼污水、扔污物,生活垃圾用垃圾桶定点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并保持整洁。严禁在生活区和墙角边随意大小便。
        4、工地食堂必须到所在的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办理健康证,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和食堂内外清洁卫生。
        5、搞好卫生防疫教育工作,杜绝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和中暑事故。
        6、厕所设在距食堂50米外处,有专人每天打扫设隔板,采用高水箱冲水措施,门窗、纱窗齐全,以防蝇灭狙,设施齐全有效,伙房设贮藏间,PVC板吊顶,瓷砖墙,配套式燃灶。设置洗浴间,供应热水,为工人搞好良好的生活环境。
        七、组织机构
        由项目部成立工作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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