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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专项安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24日
1.8.3安全保卫管理
1)原则
1)原则:“谁主管、谁负责”;
2)遵循属地化管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机关、公安机关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3)甲方吊装现场施工区内不使用、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
2)保卫责任制
项目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为安保部经理,建立项目部安全保卫责任制度。
3)职责与权限
a、公司总部安全管理部职责
a) 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保卫工作。
b) 负责对本项目的消防保卫工作进行考核及专业检查。
b、项目经理职责
1)本项目的治安保卫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授权安保部经理与甲方管理部门进行日常工作接口。
3)担任应急预案总指挥。
c、总工程师职责
1)分管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
2)负责二级动火票的审核,并到现场亲临监督。
3)担任应急预案副总指挥。
e、安保部经理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部消防、治安保卫监督工作。
2)组建治安管理网络。
3)负责与驻地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接洽。
4)负责编制保卫规章制度。
5)负责与甲方建立保卫工作接口。
6)及时传达上级治安文件精神。
7)负责消防保卫类应急预案管理。
1.9施工监测及对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和保护措施
1)吊车走车前,尽可能多地了解地下设施管线分布情况,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应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以防止破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施工时尽量避开,无法避免的施工时安排专人监控,禁止施工机械直接触碰,并及时采取措施加固或防护。
2)地下管线加固:目前无现场地下情况详细资料,在施工准备期间,须查清地下管线位置、埋深、用途等。
3)工地现场车辆进出通道应避开管线,如无法避开的则应在车辆经常通过的位置用混凝土加固路面或铺设钢板加以保护;上方不允许堆放重物,如砂、石、钢筋、水泥等堆场。
2. 编制依据
序号
资料名称
编号
版本
出版单位
1
联合动力1.5MW系列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手册
 
2012年
联合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起重与运输
 
2002年
水利电力出版社
3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DL796-2012
2012年
国家标准局
4
徐工QY130/130t汽车吊起重性能表
 
2009年
徐工重工
5
中联QY50/50t汽车吊起重性能表
 
2009年
中联重科
6
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制度
 
2013年第一版
天津蓝巢特种吊装工程有限公司
7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2013年第一版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重要施工方案和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过程控制
3.1吊装前期准备安全控制
1)箱变等精密设备倒运时设置固定防护装置,防止设备发生磕碰等损坏。
2)吊装作业涉及吊装设备、主吊机械、施工工器具、人员配备等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当天吊装作业。
3)设备(除叶片)吊装时风速大于10m/s禁止吊装作业。
3.2塔筒吊装安全控制
1)为防止风机机舱等在吊装过程中的溜绳磨断,造成设备损坏事故。吊装前选择材料可靠的溜绳,且在吊装前在预想磨损溜绳的位置做好防护,对塔筒进行有效控制;
2)为防止风机的塔筒等设备吊装时风速超过厂家安装规范要求,造成设备损坏事故。随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风速超过厂家安装要求时禁止进行吊装,并做好相关应急预备;
3)为防止履带吊在设备吊装就位过程中突然起大风,造成塔筒等设备磕碰。起风发生在设备就位过程中时,应将设备揽风绳拉设到位;司机严格执行司索指挥指令,不允许擅自进行操作。
3.3叶轮安装安全控制
1)施工前与施工人员交底:人员需进入风轮内部作业前,将风轮锁好,并有专人监护。
2)施工方案中进行明确:每个叶片在与轮毂组装完毕后,在叶片1/3处用支架进行支垫。
3.4塔筒安装安全措施
1)施工方案中进行明确:第四节塔筒和机舱不能在同一天吊装完成时,将第四节塔筒与机舱安排在同一天先后实施吊装作业;如第四塔筒已经吊装就位,由于风速过大不能起吊机舱时,安排人员将第四节塔筒拆除后放置地面,待风速满足机舱起吊要求时,再进行先后吊装作业。
2)施工方案中进行明确:在塔筒对接过程中,严禁将头、手伸出塔架外。
3)在方案中明确并进行交底:在塔筒吊装过程中,主吊机械缓慢起升,辅助机械调整塔筒底端和地面的距离,在过程中严禁塔筒下法兰面与地面接触,并用溜绳引导塔筒下落方向;
3.5叶片吊装安全措施
1)在方案中明确并进行交底:将叶片零位标识与变桨轴承内圈零位标识对齐后,方可进行部件对接。
2)在方案中明确并进行交底:在穿装螺栓时轮毂已锁定,根据金风风机安装要求,风大时应将锁轮毂销轴收回,但在没有完全穿完并紧固轮毂螺栓时不能收回锁轮毂销轴,因此应对机舱进行偏航,将机舱转到逆顺风方向。吊装叶片时风速大于8m/s停止施工。
3)在机舱安装完毕,叶轮起吊前发生雨、雪、风等恶劣天气无法马上吊装叶轮时,及时将主机与叶轮系统对接的法兰面用防护套进行保护。
3.6轮毂作业安全措施
1)在方案中明确并进行交底:工作人员进入轮毂作业前,应由专人进行轮毂锁定,专人进行监督。
2)在方案中明确并进行交底:作业完成后由专人进行轮毂锁销的收回,专人进行监督。
3.7履带吊(汽车吊)行走安全措施
1)为防止履带吊在整体坡度大于3°或对角线坡度大于2°的情况下空载行走,造成吊车倾覆事故发生。在方案中明确并进行交底:禁止履带吊在整体坡度大于3°或对角线坡度大于2°的情况下空载行走;如果行走必须将行走路面平整并满足行走条件否则禁止行走。
2)为防止履带吊在整体坡度大于1°的情况下满载行走,造成吊车倾覆事故发生。在方案中明确并进行交底:禁止履带吊在整体坡度大于1°的情况下满载行走。
3)方案中进行明确并交底:汽车吊一般不允许吊重行车。若必须时,吊车司机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道路应平坦坚实,重物离地尽可能低,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驶,同时要锁死回转机构。
4)方案中进行明确并交底:汽车吊在坡道上行走时,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时需要换向,吊车司机必须在吊车停住以后进行。
3.8雨季施工措施
3.8.1雨季防雨措施
1)雨季到来前做好防雨设施的措施准备、对所有仓库、房屋进行检查修补加固,设备及材料加高存放,用防雨苫布覆盖、有足够的排水设施并保持良好,排水沟道牢固,流向合理、沟道畅通。
2)对大、中型吊车路基、现场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对场内置于地面的风机设备进行防潮检查,发现不符立即纠正。
3)转动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设施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4)遇有雷雨大风天气或其它恶劣性气候时停止吊装及露天、高处作业。
3.8.2雨季用电安全
1)在雨季到来之前对施工电源、生活用电源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电气设备的接地、施工现场的避雷装置及灯塔、钢结构活动房屋等的接地进行调整测试,测试结果满足《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雨季,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电源、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发现设备受潮等现象,及时采取调换、检修的措施,不使用有隐患的设备。现场的施工电源集中放置在集中箱内,集中箱架高放置,防止其受潮和被水浸泡。
2)机械操作工、电工持证上岗,熟悉并掌握触电紧急救护知识。
3.9防风安全措施
3.9.1履带吊防风安全措施
在接到大风蓝色预警信号时,履带吊停止作业,开到防风场地,进行趴杆。
a. 防风场地无障碍物时
履带吊趴杆到下图示状态,将杆头用合适的道木进行支垫,然后关闭发动机,锁好操作室,把臂杆用防风绳打到防风锚上,确认无问题后,人员撤离。
 
b. 防风场地存在障碍物时
当防风场地存在障碍物,吊车不能顺利趴杆到位时,应使用铁板凳。吊车趴杆直到混合主臂落到铁板凳上,然后关闭发动机,锁好操作室,将主臂与铁板凳用倒链打紧,并把铁板凳和防风锚用倒链固定牢固,确认无问题后,人员撤离。
3.9.2汽车吊防风安全措施
在接到大风蓝色预警信号时,汽车吊停止作业,开到防风场地,进行收杆,收回车身支腿并将车身转开至顺风方向后,关闭发动机,锁好操作室,确认无问题后,人员撤离。
3.10事故报告管理
3.10.1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原则
项目部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照事故分级管理的原则,在我施工区域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供事故情况书面报告。项目部控制记录事故(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严重未遂事故(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及轻伤事故,公司控制重伤及死亡事故。
3.10.2报告和调查处理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立即报告单位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现场委托人)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安保部门。
2)执行国家及业主有关事故上报制度,工程风电发生机组安装工程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单位,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项目经理(或委托人)接报后,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安全管理部。
4)对于严重未遂事故,项目经理或其指定的项目领导主持成立由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保卫部负责人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编制“严重未遂事故报告”。
5)“严重未遂事故报告”报项目领导批准签字后,于事故后三日内由项目安全保卫部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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