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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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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管理手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0年3月12日 前 言 高处作业吊篮是指悬挂机构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提升机驱动悬吊平台通过钢丝绳沿立面运行的一种非常设型悬挂作业平台设备。此设备如今广泛应用于我国的高处施工作业中。为了规范高处作业吊篮的使用及安装拆除过程,确保施工安全,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高处作业吊篮的管理以及安装、使用、拆除过程等方面的工作必须严格按本管理手册的内容进行。 本手册内容根据 《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675号)(见附件一)进行编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总包、监理和使用单位及租赁单位对高处作业吊篮的相应管理工作,也适用于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及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本手册参编单位:北京比仕达建筑工程设各有限公司 北京龙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北京钟力宝丰机电设各有限公司 北京华建机械设各租赁有限公司 北京兴铭机械设各租赁有限公司 拓普斯曼机械设备 (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总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手册主要起草人:魏吉祥、杨杰、周典海、郭龙富、壬恩华、赵林京、 梁晨生、史其伟 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管理手册 (试行) 第一章 资料审核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吊篮在安装进场前,设备产权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使用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加益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北京市建筑工程物资协会建筑机械分会颁发的施工设备租赁资信等级证书;(如果没有“资信等级证书”,鼓励企业到“建筑机械分会”办理) 3、高处作业吊篮 (整机)合格证; 4、高处作业吊篮的出厂型式检验报告及产权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抽检报告(每个型号抽1台,有效期2年); 5、每次安装拆卸前,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 (本市或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6、高处作业吊篮用钢丝绳质量证明书; 7、高处作业用安全绳检测报告; 8、安全锁在有效期内的校验证明;新出厂的安全锁自出厂之日起在12个月之内有效。 9、产权单位属于租赁单位时,产权单位还应提供与使用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责权与安全管理范围。 10、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使用单位应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万可进场。 二、高处作业吊篮进场后及施工作业各工序施工作业要求,详见以下各章节。 三、各施工企业、各级监督机构可以对本书的黑体字内容以及现场吊篮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其他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章 现场勘查与施工方案的制定 第一节 勘查内容 在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前,产权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会同总包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吊篮在现场的实际使用位置及架设位置结构状况进行了解。吊篮产权单位专业人员依据了解的内容对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详尽勘查,并在方案制作时进行描述。 施工单位或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现场的概况,包括结构状况、建筑高度等。 2、建筑现场的建筑施工图标准层或屋顶平面图。 第二节 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的吊篮安装标高以及支架安装位置的承载能力。 2、吊篮的安装位置有无安全隐患或明显障碍物,对隐患或障碍物要提醒总包或使用单位消除或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 3、要查看周边有无高压或变压器等输变电设备。必要时需提出相应的保护要求。 第三节 吊篮安装拆除方案的制定 产权单位在资质资料审核与现场勘查结束后,应结合现场勘查的实际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吊篮安装拆除专项方案。施工现场安装支架外伸长度超过标准要求时,必须做抗倾翻受力计算书,并采取相应措施对载荷进行限制。 吊篮安装拆除专项方案应具有以下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高处作业吊篮的型号及技术参数 4、吊篮的布置数量及规格 5、安装工艺流程 6、相应的保障措施 7、紧急状况下的应急措施 8、抗倾覆的受力计算 9、吊篮的平面布置图 10、其他 第四节 产权单位制定的安装拆除方案要按要求进行审核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报使用单位或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第三章 吊篮的安装、移位及拆除 根据施工现场需要进行吊篮安装拆除作业时,吊篮产权单位应按照安装拆除专项方案的内容委派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组织和指导吊篮安装拆除施工,使用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辅助人员,辅助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并听从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指挥。绝不允许在产权单位专业人员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私自安装、拆除。 第一节 安装工艺 第二节 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安装前,产权单位应对吊篮的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并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准备好必需的安装工具,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总包单位负责在安装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帽、安全带,清理好安装现场。 第三节 安装过程中的重点注意事项 1、张紧绳必须在方管横梁上方居中,如图一: 2、拉紧加强绳时,吊耳装置必须在横梁的中部向后拉,严禁从后支座直接 对拉,如图二: 3、生命安全绳应固定在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固定在吊篮结构上,并在两个支架中间下垂,每台吊篮配一根生命安全绳。 4、安全绳和电缆在建筑物结构拐角处必须做保护。 5、钢丝绳在做回弯时,必须使用鸡心环保护使其圆滑过渡,如图三: 6、前后支架、横梁等结构件必须用可拆卸的标准螺栓紧固,严禁用销轴组装。 7、支架配重码放到位后应固定并采取防止丢失措施,如图四: 8、重锤应安装在安全钢丝绳下方。 9、前支架的上立柱和下立柱必须在同一条垂直线上,如图五: 10、现场如斋使用骑墙马式支架时(如图六),女儿墙结构必须有足够强度。 第四节 移位及拆除 吊篮在施工现场进行移位二次安装时,严禁使用单位工人私自安装、拆卸、移位,应严格按照安装工艺流程进行,吊篮在拆除时要遵循“先安装后拆除,后安装先拆除”的原则,依据安装工艺流程反向执行。 第四章 现场验收与操作人员培训 第一节 现场验收 产权单位在吊篮安装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报使用单位、总包单位。总包单位组织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附件三,吊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节 操作人员培训 高处作业吊篮应由专人操作。为了保证安全使用,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在取得产权单位核发的“吊篮施工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吊篮,并符合以下要求; 1、操作人员应由使用单位依据“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的相应要求指派。 2、产权单位应按“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和“使用步骤”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应针对现场及设备情况重点讲解安全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并指导操作人员在现场进行实际操作。 3、使用单位应提供操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并按产权单位提供的“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考试试题”内容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考试,由产权单位按 考试结果及现场实操情况发“吊篮施工操作证”。(仅限本工地使用) 第五章 日常使用及维护中的注意要点 一、吊篮在安装交付使用后,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依据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和检查。 二、各单位指派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吊篮应进行日常巡查及维护。使用过程中现场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吊篮上的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自锁器将安全带联接到生命安全绳或其它安 全装置上,严禁超载或带故障使用。 2、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吊篮的任何部件有异常,必须立即停止该吊篮使 用,并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修复后方可投入使用。 3、产权单位驻场员、使用方安全员每日必须进行安全巡查,认真检查现场 吊篮的运行情况。(每班作业前,产权单位的专业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严禁把吊篮作为垂直运输工具使用。 5、高处作业吊篮的专用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吊篮自配的电气控制箱可视作现场的开关箱,现场的配电箱内接驳的吊篮数量应根据现场吊篮电源线长度及负荷情况合理配置。现场吊篮专用配电箱和吊篮自配的电气控制箱严禁接驳其它用电设备。 6、夜间禁止使用吊篮。 7、原则上,每30台吊篮现场派驻至少1名专业人员,依此类推,遇安装、拆除时,适当增加专业人员。 附件一 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币吊篮的管理工作。区县建设委员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吊篮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吊篮的出租单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出租。 出租吊篮时,出租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每月保养的具体时间以及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 第五条 出租或使用的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严禁使用钢管等材料自行制作的吊篮。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吊篮,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于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及有关要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七条 吊篮的出租单位以及自购吊篮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 (二)配各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三)负责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吊篮的状况完好,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八条 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应当由产权单位负责。严禁使用单位擅自安装、拆卸吊篮。 吊篮安装、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前,产权单位应当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并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同时应对安装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吊篮安装、拆卸所需的车辆进出场条件,并提供临时用电电源。 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时,产权单位应设置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从事吊篮安装、拆卸的人员(搬运人员除外)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安装单位在吊篮安装完成并自验合格后,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组织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表AQ-C9-2)。吊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停用5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当按照以上程序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吊篮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督促产权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审查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万案,审查操作人员的培训证明,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审查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操作人员的培训证明,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组织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安装后的吊篮进行验收; (三)监督使用单位对吊篮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督促产权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四)派人对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第十二条 对于使用吊篮的每个施工现场,产权单位均应派驻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技术性能私安全装置符合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每班作业前,产权单位的专业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 产权单位应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吊篮理论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操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的证明后方可操作吊篮。 第十四条 施工作业时,严禁超过吊篮的额定载荷。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第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六条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每班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当对吊篮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排除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篮。 第十七条 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吊篮的安全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生产厂家校验,合格后万可使用。校验的有效期限不大于1年。 校验标识应粘贴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 第十九条 吊篮上的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 安全绳应当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第二十条 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lOm。如果条件限制,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篮。 第二十一条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 第二十二条 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各。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上、下吊篮 (首层除外)。 第二十三条 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吊篮的使用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相关单位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巡回抽查方式对吊篮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发现安全隐患时,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记分。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二〇〇九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二 施工吊篮租赁安全协议书 (参考样本) 租用单位: (以下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称乙方) 根据 工程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 年 月 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 型吊篮 台,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吊篮租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保障吊篮完好和安全、按照施工吊篮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安装、维护、拆除。 三、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和验收工作,吊篮安装合格后经甲万联合验收后方准投入使用。 四、施工吊篮在拆除、安装作业时,甲方应给乙方划分作业区并负责现场协调。 五、甲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设备的安全装置,吊篮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改动,否则,出现的物品丢失和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扣在生命安全绳上,使用人员因违反《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使用方负责。但因吊篮本身的缺陷或安全装置失效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安装、维护、保养、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吊篮机械事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八、施工吊篮在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吊篮退场后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十二、需要补充的条款: 注:凡合同内容有改动的,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并盖章后才生效,如没盖章的,按原有条文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 编号 工程名称 设备型号 总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使用单位 额定载荷 租赁单位 吊篮出厂编号 标定日期 验收日期 验收项目 验收结果 技术资料 经过审批合格的安装、技术方案 出租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齐全 安全锁的标定证书 安装人员的操作证件 产品标牌内容是否齐全(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名称) 吊篮平台防护 吊篮主结构有无开焊或明显腐蚀,螺栓有无松动、缺损,外框有无明显变形、锈蚀 吊篮平台硬用所需的长度不能超过厂家使用说明书所规定长度 吊篮平台底板四周是否装有标准高度的踢脚板、吊篮平台底板是否有防滑措施 提升机构 提升机构的所有装置外露部分是否装防护装置 提升机的连接螺母是否紧固 电磁制动器和机械制动器是否灵敏有效 安全装置 上、下行程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超高限位器止挡安装在距顶端8Ocm处固定 安全锁灵敏可靠,在标定有效期内,离心触发式制动距离1OOcm,摆臂防倾3一8度锁绳 独立设置保险绳,直径不小于16mm的锦纶绳,锁绳器符合要求 钢丝绳 钢丝绳无断丝、磨损、扭结、变形、腐蚀、无沙砾、灰尘附着,符合吊篮安全使用要求 钢丝绳的固定是否符合要求 钢丝绳坠重应距地15cm垂直绷紧 悬挂机构 悬挂机构的零部件是否齐全正确,安装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有无开焊、变形、裂纹、破损 配重应固定牢固,重量及块数(是否符合要求) 悬挂机构挑梁外伸长度及两根挑梁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标准,悬挂机构前高后低设置,纤维张紧度为前端上翘2-3cm,抗倾覆系数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X≥2) 电气系统 电动吊篮专用箱必须达到一机、一闸、一漏 配电箱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 电线、电缆有无破损,供电电压380±10% 电气系统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电气元件是否灵敏可靠 验收结论 验收人签字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产权单位 监理单位验收: 符合验收程序,同意使用 ( ) 不符合验收程序,重新组织验收( ) 监理工程师: 注:本表由产权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产权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四 北京市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 吊篮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 1、操作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无不适应高处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酒后、 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许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扣、安全帽、穿防滑鞋。进入吊篮后必须马上将安全带扣在单独悬挂于建筑物顶部牢固部位的保险绳上。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作业时必须佩带附本人照片的操作证。必须按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上篮操作。使用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上吊篮操作人员不允许超过2人。 5、操作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须停止使用吊篮。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二、操作环境 1、吊篮运行时严禁超载,乎台内载荷应均布。 2、使用现场吊篮与高压线及高压装置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少于10米。 3、出现雷雨、大雪、大雾、五级风以上不得使用吊篮。 4、吊篮不宜接触腐蚀气体及液体,必要时应采取防腐蚀隔离措施。 5、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20至+40)℃,电动机外壳温度超过65℃时,应暂停使用提升机。 6、正常工作电压为380±10%范围内,超出标准范围时应停止作业。 7、高处作业吊篮夜间禁止使用。 三、悬挂机构 1、操作前,应全面检查屋面悬挂机构焊缝是否脱焊和漏焊,绳扣、螺栓是否齐全、松动。 2、配重数量足够、放置妥当,并有固定措施,防止滑落。 3、悬挂机构两点间距与悬挂平台两吊点间距相等,其误差≤5CM。 四、悬吊平台和提升机 1、悬吊平台按使用所需长度拼装成一体,最大长度不得超过6米,篮框各部连接螺栓应紧固牢靠。各焊接点的焊缝不脱焊和漏焊。 2、禁止在悬吊平台内用梯子或其他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3、不准将电动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使用。 4、工作平台倾斜角度不能超过8%,倾斜超标时应及时调平。 5、严禁对悬吊平台猛烈晃动、“荡秋千”等。 6、必须经常检查电机、提升机运行时是否有异常噪音,过热和产生异味等异常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应停止使用。 7、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五、安全锁 1、安全锁、提升机与结构件应可靠连接。 2、安全锁在工作时应该是开启的,处于自动工作状态,无须人工操作。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 3、当吊篮平台倾斜引起防倾斜式安全锁锁死时,应首先点动提升低侧吊篮平台使安全锁打开。在安全绳受力时,切忌蛮力扳动,强行开锁。 4、禁止安全锁锁闭后开动机器下降。禁止操作人员自行拆卸修理。 5、安全钢丝绳应按规定加装重锤。 六、限位 1、限位装置应保证齐全、可靠。 2、当行程开关顶住限位块时,应及时降低平台,使行程开关脱离限位块。 七、电气系统 1、检查电缆线及各个连接插头有无破损、漏电等现象,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按动各开关按扭,应无异常。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2、电缆线在建筑物结构拐角处应采取抗磨保护措施。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电缆是否被墙面挂住,若被挂住切不可硬拉,应上下活动吊篮使电缆放松,解脱后方可运行。当吊篮下行离地面50公分时,应停止运行,并进行检查,排除电缆线、钢丝绳被篮框砸压引起漏电等隐患后再降落。 3、吊篮停止使用时,要关闭吊篮电控箱电源;收工时将电源总闸切断,使电缆线不带电。 4、随时注意电缆有无破损,如有破损应及时处理。 八、钢丝绳 1、必须使用规定的钢丝绳,穿绳正确。 2、操作过程中,随时注意防止异物卷入提升机和安全锁内。特别注意钢丝绳不得有砂浆、玻璃胶、油污等杂物。 3、钢丝绳应进行经常检查,如达到报废标准,应立即更换。 九、电焊作业 1、电焊机施焊时严禁放置在吊篮上,严禁从吊篮控制箱内接电源。 2、电焊机回路线严禁与吊篮任何部件连接,构成回路。 3、电焊钳不能搭在吊篮上,应放在绝缘板上以防打火。 4、电焊时必须用接火斗承接焊渣,严防电焊渣溅到钢丝绳、电缆、安全绳上。 十、二次移位 1、二次移位时,必须有产权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2、二次移位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当屋面悬挂机构要检修或移动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吊篮上设置"严禁使 用"警示标志以防事故发生。 十一、应急措施 1、施工中突然断电时,应立即关闭电控箱的电源总开关。判别断电原因,必 要时可操作专用手柄,使平台缓慢降至地面。 2、当发生松开按钮但不能停止上、下行时,应立即按下电器箱上的红色急停按钮,或者立即关上电源总开关,切断电源使悬吊平台紧急停止。然后让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后,再进行作业。 3、吊篮在升降过程中,若悬吊平台倾角过大会引起安全锁自动锁绳,此时应及时扳动转换开关,点动平台一侧提升机,使平台接近水平状态,安全锁恢复开启状态后再正常运行。 4、当工作钢丝绳突然卡在提升机,必须立即停机。严禁用反复升、降操作来强行排除险情。操作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撤离悬吊平台,并派专业维修人员进入悬吊平台进行排险,故障提升机必须全面检修后才能投入使用。 5、一端工作钢丝绳破断、安全锁锁住安全绳时,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采用上述方法排除险情,但是特别注意动作要轻、平稳,避免安全锁受到过大冲击。 附件五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考试试题 姓名: 身份证号: 成绩: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工地: 为达到使用工地安全之目的,吊篮操作人员在遵循国家安全规则的基础上,同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之规定。 一、必须遵守甲方工地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二、使用吊篮人员均应 、 ,经过 与 后方可上岗,不得动用吊篮。 三、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旋转丝杠使攀绳受力,但丝杠顶端不得螺母上端,支脚垫木不小于4*20*20厘米,每台吊篮配重 Kg,不得 。 四、吊篮严禁 使用。 五、工作前必须检查: 1、前列三、四项。 2、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 。 3、提升机穿绳正确。在穿绳和退绳时,务必 入绳端和出绳端,使其处于始终 状态;钢丝绳 、 、 ,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 根,钢丝绳下端 齐全、离地。 4、 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 5、 正常,上下动作与操作按钮一致, 灵敏可靠,位置正确。务必将 与篮体结构牢固捆扎,以免接线部位直接受拉,导致电源短路或断路。随时锁好 ,防止 和 溅入。 6、每次使用前,均应在 空载运行 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六、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人员并确定上、下方 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要碰到坠绳铁。 七、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好 ,系好 ,严禁 上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 。 禁止在篮内用 或 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八、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 维修,使用人不得自行拆改部位。 九、 吊篮作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十、 (阵风 )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十一、雨天、喷涂作业或使用完毕后,应对 、 、 进行遮盖,人离开吊篮时,应 。 十二、施工单位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模划出 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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