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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管道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24日

1总则

1.1公司简介

1.2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承包商的HSE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和要求,提升对承包商HSE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件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手册。

1.3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有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有关的活动;适用于公司部门、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HSE管理。

1.4编制依据

  1.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方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05-2006
  2. 其他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等
  1. 基本情况

2.1安全管理理念

2.2  HSE目标和方针

2.2.1 HSE目标

  1. 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责任事故。
  2.  不发生管网天然气泄漏责任事故。
  3. 不发生一般以上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4. 不发生重大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5. 不发生单次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0万元的责任事故。
  6. 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

2.2.2 HSE方针

安全第一、人为根本,

风险预控、设备完好,

规范操作、环境和谐。

2.2.3组织机构图

 

3 承包商确定

3.1 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主要概况性的介绍公司各部门及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时进行HSE管理的做法和步骤。

工程建设部、生产运行部、城市燃气部、线路管理部等业务部门和QHSE部应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及危险性辨识,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商务部,商务部应根据风险大小及工程项目的HSE特点选择资质、经验、业绩和管理水平优秀的承包商并发出招标邀请。承包商应根据获取的工程项目内容及风险评估制定HSE管理计划及其他投标材料参与投标。

3.2相关单位及部门职责

  1. 商务部职责
  1. 结合工程建设部和QHSE部提出意见,负责组织编写招投标文件;
  2. 组织招投标、评标工作;
  3. 负责落实承包商合同有关的安全责任和HSE条款;
  4. 负责将承包商合同中的安全责任及HSE条款约定告知工程建设部和QHSE部。

3.2.2工程建设部职责

  1. 参与工程作业承包商资质预审查;
  2. 负责编制招投标技术文件;
  3. 参与项目风险评估;
  4. 参与招投标工作的HSE审查;
  5. 负责审查和批准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
  6. 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HSE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2.3 QHSE部职责

  1. 参与项目风险评估;
  2. 参与对承包商HSE资格审查;
  3. 参与招投标评标;
  4. 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HSE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2.4其他部门职责

  1. 根据部门职责参与编制招投标技术文件和参加招投标工作
  2. 按照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的原则,负责职责范围内承包商HSE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3. 生产运行部、城市燃气部、线路管理部等其他业务部门负责的项目,按照本手册“3.2.2工程建设部职责” 规定执行。

3.2.5承包商职责

  1. 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材料;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合格安全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有效辨识项目风险并制定控制措施,制定安全、可靠、可执行的施工组织方案;
  4. 遵守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和中海油的HSE管理规定要求;
  5. 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HSE管理工作;
  6. 接受和配合公司代表的HSE检查和审查;
  7. 按照公司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3.2.6监理单位职责

作为监理承包商,监理公司应承担以下职责

  1. 配备专职的HSE管理人员并接受公司QHSE部的管理;
  2.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HSE管理方案;
  3. 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4. 检查承包商对公司制度及要求的执行情况,对未执行的责令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情况;
  5. 按作业分级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
  6. 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过程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隐患的,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才能复工。

3.3承包商选定

  1. 商务部制定招标文件
  2. 商务部应组织工程建设部、QHSE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组,在评标前制定HSE评标标准,对投标方HSE计划进行评估,必要时与投标人就关键问题进行澄清。
  3. 评标组在满足HSE评标标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采办程序,最终选定承包商。
  4. 商务部在合同签订前应与承包商就合同中HSE条款及HSE附约进行确认,明确双方HSE工作界面和管理职责。
  5. 商务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将合同中HSE条款及HSE附约提供工程建设部和QHSE部。

3.4项目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辨识

3.4.1 项目风险评估

商务部组织QHSE部、工程建设部、项目开发部等业务主管部门参与项目风险评估,针对工程项目特点,识别出所有可能导致重要的危害的活动,评估结果以报告形式体现。

3.4.2 施工阶段危险性分析和辨识

承包商应成立风险评价小组,对甲方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工程项目实际危险性进行分析和评价,尽可能的深入和细化,再根据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使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确保生产活动安全进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

危险性分析和辨识,针对设备采用安全检查表(SCL)方法(附件7),针对作业活动采用作业危害分析(JHA)方法(附件8)。

3.4.3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辨识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常规(正常状态)和非常规(异常、紧急状态)的活动。
  2.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相关方人员和外来访问者)的活动。
  3. 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包括外界提供的设备、设施)。
  4. 新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在工艺技术、设备、人员、作业环境和条件等方面发生变更的情况。
  5. 十大高风险作业

十项高风险作业

1、设备检修作业;

2、电气作业;

3、热工作业;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挖掘作业;

6、起重作业;

7、高处作业;

8、接触危险化学品作业;

9、陆上交通运输;

10、联合作业(交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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