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塔吊施工安全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25日

 

工程项目名称
 
所属单位
 
分项工
程名称
塔吊施工作业
项目
经理
 
项目总工
 
技术交底人姓名
 
职务或职称
安保环保科长
作业工班长姓名
 
工程科长
 
施工作业主要内容:塔吊施工作业
技术交底危险因素告知及安全注意内容:
一、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起重伤人 4、触电 5、其它危险因素
二、一般要求
 (1) 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2) 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 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 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5) 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6) 塔吊机身不得悬挂标语牌。
三、操作前的重点检查及要求
 (1) 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2) 机构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节点无开焊;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20V,送电前启动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8) 任何人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9) 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10) 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四、操作中要求
 (1) 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重物离地面10cm左右时稍停,确认没有问题再继续走升。
 (2)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与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下。
 (3) 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坠落伤人。
 (4) 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5) 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不当发生事故。
 (6) 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7) 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8) 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9)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10) 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11) 两台塔吊在同一作业区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设专人指挥。
 (12) 操作中遇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停止作业。
五、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各种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2)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4)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5)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1.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
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6)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臀、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7)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8)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9)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0)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六、操作后的要求
(1) 工作完毕,所有控制器开到零位,切断电源,将驾驶门窗关好、锁好。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 操作人员除遵守本交底外,还应严格遵守本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七、事故应急措施:
1、 操作时,感觉头痛或有恶心想象,应立即停止工作。
2、 出现异常情况或者发生事故时,危险区域内作业人员要紧急撤离现场履行紧急救援预案。
3、 对现场的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
4、 脱离危险区域后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报告,配合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根据施工环境、施工现场的情况不同,应才用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
6) 严格按照工程科编制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7) 发现机械设备有缺陷,应立即停工修理或更换后再施工。严禁带病施工。
8)应急联系电话:
 
接受交底作业人员签名:
           
          工程负责人:               日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